广东省严禁校外培训机构“强化应试”
4月13日,广东省教育厅等五部门正式公布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方案。根据方案,要在今年5月底完成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2019年6月15日前完成专项督促和检查,持续时间两年以上。对校外培训做出严格规定,不许“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
5月底前完成排查摸底
此次专项治理对象包括校外培训机构、公办和民办中小学校、教研机构。其中校外培训机构包括由教育、民政、人社、工商等行政部门审批的以及无照无证面向中小学生举办教育类培训业务的培训机构(含托管机构)。公办和民办中小学校、教研机构包括普通高中、义务教育学校及学校管理层、教职员工,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学研究机构。
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全面部署和排查摸底,于2018年5月底前完成。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密切合作,对培训机构逐一摸底,全面排查;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全面普查登记每一名学生报班参加学科类校外培训情况,排查中小学违规招生和教学情况,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重要参考。第二阶段,集中整改,于2018年11月底前完成。第三阶段,专项督促和检查,于2019年6月15日前完成。各市要对各县(市、区)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整改不彻底的要严肃清理整顿。各县(市、区)要加大对培训机构的指导和检查力度,并将培训机构办学经营信息和检查情况(含是否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有不良行为)向社会公开。
严禁培训结果与招生入学挂钩
专项治理内容主要包括安全隐患、无照无证、有照无证、招生和培训内容不规范、培训与招生挂钩、公办和民办中小学校不规范办学行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和培训机构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行为和其他违法违规的行为等八项。
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师资情况等,在培训期间全程要向社会公布并保留资料备查。
同时,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包含培训机构单独或者联合测试遴选学生、向学校输送学生测试成绩或生源个人信息) 扰乱招生秩序的行为。
中小学不允许“非零起点教学”
方案通知要求,各地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公安、民政、人社、工商(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负责的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联合开展监督管理和专项整治。
根据方案,要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不遵守教学计划、“非零起点教学”等行为,严厉追究校长和有关教师的责任;坚决查处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组织、推荐、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坚决查处教研机构个别工作人员暗中协助校外培训机构举办比赛,并开展赛前培训、赛后辅导;坚决查处教研机构个别人员在试题命题、质量检测命题中,配合校外培训机构,出超常、超纲的题目;坚决查处教研机构指引学校参加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比赛、活动。(记者徐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