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社团成果展示活动的通知
粤教思函〔2018〕73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院校中职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在“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有新进展、新成果、新成效,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丰富德育内容、强化实践育人、促进学生出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厅决定举办第四届广东省中职学校学生社团优秀成果展示活动,集中对十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社团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和展示。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8年9—12月。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承办单位: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与指导中心。
三、活动实施
(一)第一阶段:推荐报送
各学校组织推荐并报送本校优秀学生社团材料,上报要求详见附件1。
(二)第二阶段:组织评选
组织德育专家和一线指导教师对上报的学生社团进行评审,从中精选出若干优秀学生社团进入全省成果现场展示(具体名单评审后通知)。
(三)第三阶段:进行展演
入选的优秀学生社团在10月份资格审查后,初定12月进行集中现场展演,具体包括社团风采秀、社团领袖说和社团优秀项目路演等(具体地点待定)。
(四)第四阶段:举办论坛
在展示、总结的基础上,举办学生社团建设高峰论坛。就进一步做好新时代中职学生社团工作、推进全省中职学校学生社团建设进行广泛深入的研讨,形成建设共识,出台建设指引,促进学生社团建设蓬勃发展。
(五)第五阶段:宣传推广
制作广东省中职学生社团建设专题宣传片和优秀学生社团风采宣传视频,通过国家级、省级宣传媒体及自媒体进行报道宣传。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将本活动作为总结、宣传和推广全省中职学校学生社团工作和德育工作成果的重要抓手。精心组织,积极发动,做好评选报送等工作,并如期提交材料。
(二)展示活动将遴选部分优秀社团进行现场展示。主办单位对参展成果享有包括但不限于书籍、报刊、杂志、影视、网络等相关媒体出版、发表的著作使用权,对被采用的成果不另行支付稿酬。
有关活动具体事项请与省教育厅思想政治工作与宣传处(郑志江,020-37627818)、省中职德育中心(陈列,13710216515)联系。
附件:1. 第四届广东省中职学校优秀学生社团成果展示材料上报说明
2.广东省中职学校优秀学生社团评选申报表
3.广东省中职学校优秀学生社团评选标准
点击下载: 附件.zip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