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广东省缉私补助专项资金年度统筹部分分配方案(第二批)的公示

25.12.2014  10:34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4年广东省缉私补助专项资金年度统筹部分分配方案(第二批)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4年12月24日至2015年1月4日,共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海防与打私办、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邱振科,电话:020-83170330;

  省海防与打私办联系人:吴思灵,电话:020-83132930。

  附件:广东省缉私补助专项资金年度统筹部分2014年分配方案(第二批)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