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统筹推进户改 农转人口或纳入公积金覆盖范围
省政协十一届六次常委会议透露,2020年将有1300万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来粤创业“个体户”有望落户广东
户籍制度已成为农业人口市民化的主要障碍之一。广东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徐少华昨日向省政协十一届六次常委会议汇报时透露,广东将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力争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3%左右,实现不少于600万本省和700万外省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昨日会议围绕“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议题进行了专题议政,省政协主席朱明国主持会议。徐少华还透露,由于广深等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核心城市已趋饱和,未来7年广东落户重点在三四线城市。另外,广东下一步将对在广东创业的“个体户”给予户籍制度上的支持。
■新快报记者 吴璇 通讯员 赖南辉
■省政协常委会议
关键词:总体目标
2020年城镇化率达73%
徐少华透露,2012年7月,广东出台高技能人才入户城镇政策,对高技能人才入户实行准入制,原则上不受入户指标、职业(工种限制)。截至2013年底,全省积分制入户已达60.2万人。
目前,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经达67.76%,有1660万外省劳动力和1040多万的本省农业劳动力在城镇就业。
徐少华表示,未来全省将按照尊重意愿、自主选择,因地制宜、分步推进,存量有限,带动增量的原则,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构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制度体系。力争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3%左右,实现不少于600万本省和700万外省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关键词:户籍制度
建议严控广深规模
放宽二线城市入户
省政协专题调研组在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调研报告中指出,颁布于1958年的全国《人口登记管理条例》已不能适应经济社会的新发展,全国人大应完善农业人口转移工作涉及到的法律法规,通过立法明确转移人口市民化后的土地权益、计划生育等问题的处理方式,使地方政府有法可依。
在突破户籍制度改革方面,调研组建议,对农业转移人口的入户,实行分类指导的原则。严格控制广州、深圳特大城市规模,放宽珠三角二线城市落户条件,全面放开粤东西北中小城镇落户限制;重点解决举家迁徙稳定就业的转移人口就地落户。
调查报告认为,广东应降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门槛。以就业和居住为主要依据,弱化学历分值的比重,加大专业技能、年龄以及连续工作年限分值比重,合理制定积分制入户的申请条件。
同时,可探讨农业人口转为居民户籍后在一定缓冲期内保留原有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益,继续享受农村计生、入伍等宽松政策的可行性。
徐少华回应
人口转移重在三四线城市
除广深外开放高职生落户
对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广东的建议,徐少华在向省政协作情况汇报时表示,目前广深等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核心城市的人口规模已相当庞大,城市开发强度趋于饱和,再接纳大量的人口落户不太现实。
因此,未来7年,新增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的重点应该在三四线城市。对珠三角城市,优先解决存量转移人口,使长期就业居住的异地务工人员逐步获得与城镇户籍居民同等的社会身份和权利。
对粤东西北地级市中心城区,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高人口聚焦度,打造若干个人口超百万的大城市。
徐少华透露,省委、省政府已研究决定,全面放开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限制,全面放开除广州、深圳以外城镇的直系亲属随迁限制和职业技术院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全面放开除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以外的建制镇和中小城市落户限制。此外,还将健全流动人口居住证“一证通”制度。
“北京入户门槛是研究生,但你即使是研究生,要找到可以入户的工作也不容易,”徐少华在通报时说。“个体户也是工作,能否入户呢?”他表示,既应鼓励进单位工作,也应鼓励个人创业,广东下一步将对在广东创业的“个体户”也给予户籍制度上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