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发改委巡检小区停车收费 叫停违规调价防止物管滥权

07.09.2015  06:59
广州发改委叫停小区停车收费违规调价行为 - News.Ycw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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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9月1日报道

小区停车费放开,是否意味着可“任性”涨价? 广州市发改委巡检住宅小区停车场收费情况

羊城晚报讯记者马汉青、通讯员穗发宣报道:广东从8月15日起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记者昨日获悉,广州市发改委近期加大了价格巡查力度,叫停未按规定程序的调价行为,相关实施细则也正在抓紧制定中,并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

对违规者发告诫函

据介绍,从8月16日至今,为规范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停车保管服务行业市场秩序,广州市区两级价格主管部门上下联动,对全市多个居民住宅小区停车场的收费情况进行了巡检。特别是对社会反映较大的位于天河区、海珠区等地的金田百佳小区、富基广场小区、富景花园小区(对前两个小区停车场乱涨价情况,本报9月1日曾给予披露——编者注)等多个小区的停车场进行了检查。经检查,这些小区停车场的车位产权均由个人或建设单位取得,都计划从9月份开始实施调价。目前,检查组已告诫以上停车场经营者,制定或调整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办理,与业主或使用人通过合同或者其他方式约定。对占用小区公共用地的停车场,必须通过小区业主大部分(“双过半”)同意才可调价。

检查组还发现,淘金花园正平北街露天停车场属小区公共用地,该停车场经营者没有经过“双过半”用户同意自行调价。检查组已责令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立即整改,并告诫其调整收费标准应依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双过半”执行。目前,该物业公司已暂停调价,并承诺将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执行。

据悉,广州市发改委将向各停车场经营者及行业协会发出《关于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函》,提醒停车场经营者加强自律,诚信守法经营,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营造和谐的价格氛围。

正抓紧制定实施细则

据介绍,广州市发改委正抓紧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有关文件下发后,广州市发改委立即与市交委、住建委和停车场经营协会等有关方面沟通衔接,研究制定广州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政府列管以外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近日,就初步拟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同时组织业主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消委会、企业代表等各界人士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

目前,征求意见稿正在修改完善当中,拟按有关规定程序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防止物管滥用定价权

广州市发改委表示,下一步将加强价格监测和监管工作力度,努力维护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秩序的稳定。一方面,积极开展价格监测。广州市发改委将会同各区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停车服务收费水平的监测,及时掌握广州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并通过官网或各大媒体向社会公布具有代表性的住宅小区、商业配套及政府列管停车场以外的露天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水平,引导停车场经营者合法合理定价。

另一方面,继续加强价格检查。广州市发改委将会同市交委、住建委等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停车服务行为的监管。畅通价格投诉热线,加强对辖区内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价格巡查和监督检查,防止市场主体滥用定价权,严肃查处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价格水平和价格秩序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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