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有小区未经“双过半”乱涨停车费 被责令整改

07.09.2015  11:45
原标题:有小区乱涨停车费被责令整改

  从8月15日起,广东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停车保管服务收费。记者通过大量走访发现,广州一些住宅小区物业公司已开始谋划上涨停车费了。9月6日,广州市发改委表示,广州正在研究制定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政府列管以外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目前征求意见稿正在修改完善当中,拟按有关规定程序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近期物价部门还加大了价格巡查力度,其中淘金花园停车场经营者没有经过“双过半”用户同意自行调价,已被责令立即整改。

   实施细则正在修改完善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省住建厅《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483号文)要求,全省从8月15日起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

  广州市发改委表示,接到省下发的通知后,已开始抓紧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广州市发改委已与广州市交委、市住建委和市停车场经营协会等有关方面沟通衔接,研究制定广州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政府列管以外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近日,就初步拟定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了广州市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同时组织业主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州市消委会、企业代表等各界人士召开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目前,征求意见稿正在修改完善当中,拟按有关规定程序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淘金花园私自调价被查

  广州市发改委介绍,从2015年8月16日至今,为规范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停车保管服务行业市场秩序,广州市区两级价格主管部门上下联动,对全市多个居民住宅小区停车场的收费情况进行了巡检。特别是对社会反映较大的位于天河区、海珠区等地的金田百佳小区、富基广场小区、富景花园小区等多个小区的停车场进行了检查。经检查,这些小区停车场的车位产权均由个人或建设单位取得。停车场皆计划从9月份开始实施调价。

  目前,检查组已告诫以上停车场经营者,制定或调整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关于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5〕483号)的规定办理,与业主或使用人通过合同或者其他方式约定。对占用小区公共用地的停车场,必须通过小区业主大部分(“双过半”)同意才可调价。

  其中发现淘金花园正平北街露天停车场属小区公共用地,该停车场经营者没有经过“双过半”用户同意自行调价。检查组已责令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立即整改,并告诫其调整收费标准应依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双过半”执行。目前,该物业公司已暂停调价,并承诺将严格按照粤发改价格〔2015〕483号文件的要求执行。

  广州市发改委有关人士还表示,将向各停车场经营者及行业协会发出《关于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函》,提醒广大停车场经营者加强自律,诚信守法经营,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刘怀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