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草案公示 三"杀招"规范路边车位
■据统计,广州目前约有66万个停车泊位,缺口约120万个。图为体育西路咪表泊位。新快报记者牟晓翼/摄
《广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草案)》昨起征求意见,明确街道居委无权划路边停车位
经同意的小区可设临时停车场 鼓励单位和个人实行错时停车
备受关注的《广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昨起在市法制办官网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出台措施鼓励新建停车场,包括新建立体式停车场可办产权登记;面积和人数双过半的业主同意,小区可设临时停车场;单位开放自有停车场可参照经营性停车场收费。此外,针对问题多多的路边停车场,办法还明确,街道和居委无权划定城市道路停车位。
■新快报记者 占文平
关键词
公共停车场
公益性停车场土地可划拨
据市交委统计,截至今年1月,广州市的中小汽车总量约187万辆,但停车泊位只有66万个,也即面临着120万辆的停车位缺口。再加上每年自然增长至少12万辆(中心客车增量指标),加上外地入穗车辆,导致停车难问题越发凸显。
为解决停车位历史欠账问题,办法要求市交通部门编制本市停车场专项规划,市建设部门据此编制公共停车场年度建设计划并实施。停车场专项规划应当确定公共停车场布局和规模、建设时序等内容,城市交通枢纽、城市轨道交通换乘站应当配套规划驻车换乘停车场。
办法还从土地及资金方面予以保障。如,驻车换乘停车场等为改善交通管理秩序建设的公益性停车场,以及在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医院、政府机关、博物馆、展览馆、大中小学、幼儿园及公共服务性设施用地内增建地下停车场,建设用地实行划拨。
同时,办法还规定,新建、改建或者扩建建筑物应当按照《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试行)》等技术标准,配建或增建停车场,并与主体建筑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交付。
关键词
现有资源利用
小区周边可划过夜停车位
除了大力新建公共停车场,办法还出台了多项措施鼓励利用现有资源建设各类临时性停车位、限时段停车位等。
对于一些过夜停车需求大的小区,办法规定,周边道路具备时段性停车条件的,属地区政府可组织交通、公安等部门以及街道(镇政府)设置时段性停车泊位,并明确管理单位、允许停车的时段、允许停放的机动车范围、停车收费标准等事项。超过规定时间在时段性停车泊位停放机动车的,由交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住宅区配建的停车场不能满足业主停车需求的,经专有部分建筑面积和人数双过半业主同意,可利用业主共有场地设置临时停车场,并依法办理消防等相关手续。鼓励利用待建土地、空闲地块和符合条件的高架桥底等场所,设置临时停车场。
目前住宅区停车场的停车需求基本集中在晚上,单位的自用停车场的停车需求基本集中在白天。对此,办法表示,鼓励单位和个人实行错时停车。单位和个人可以将有权使用的停车位委托给停车场管理者或者约停车服务企业,实行错时停车。
此外,办法还表示,鼓励住宅停车场满足本住宅区居民停车需求的前提下向社会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将自用停车场在非工作时间向社会开放。前述停车场可按核定价格收取停车服务费,其管理参照本办法经营性停车场的规定执行。
关键词
机械式停车场
新建立体停车场可办产权证
在寸土寸金的城市里,兴建机械式立体停车场成为不少城市的选择。办法就此也拿出了多项鼓励扶持措施,包括可按建设工程项目联合审批模式审批;可按照其整体空间投影的占地面积办理确权登记手续;服务费标准可在规定的同类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费标准的基础上适当上浮。
此外,办法设定一些条件后,可免于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规划许可证。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机械式立体停车设备安装前应当参照物权法要求进行公示,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