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教育局发布通知

29.04.2018  13:02

在4月初征求公众意见后,28日,广州市教育局正式发布了《关于做好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不低于90%。同时规定,各区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统一为每年5月第3周。

在招生范围方面,《通知》明确,各区教育部门举办的公办幼儿园招收本区户籍以及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非本区户籍适龄幼儿,面向社会招生比例不低于90%,具体方案由各区教育局制定;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部队设置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通知》还表示,尊重特殊幼儿个体差异,能坚持正常集体活动的适龄残疾幼儿入普通幼儿园随班就读,残疾程度较重的幼儿依据家长申请到特殊教育机构接受学前教育。

记者罗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