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获评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

31.01.2018  10:42
原标题:广州获评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

  近日,在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发布的法治政府蓝皮书《中国法治政府评估报告2017》(下简称《报告》)中,广州市在全国参评的100个城市中总体排名为第三名。其中,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指标下,广州排名全国第一,荣获“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称号。

  超过全国平均分112.99分

  《报告》显示,广州市人民政府评估总分800.21分,超过全国平均分112.99分。记者从得分比较图看出,广州市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决策、行政执法、政务公开、监督与问责、社会公众满意度调查这八个指标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其中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级指标下,广州市得到98分,比全国平均分高出15.19分,排名全国第一。据悉,2016年该指标广州同样排名全国第一,2015年排名全国第二。报告称,这反映出广州市的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工作在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具体而言,广州市在权力清单的公布及动态调整、行政审批在线办理、应急预案建设、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等多个方面都有出色表现,值得其他地方政府学习。

  连续5年稳居全国前5名

  鉴于广州在2013年至2017年间中国法治政府评估中表现优异、名列前茅、名次稳定,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和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联合授予广州市“法治政府建设典范城市”荣誉称号。

  法治环境走在全国前列,与广州长期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的工作密不可分。近年来,广州市法制办围绕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积极推进上述两项工作。全国首部地方依法行政“基本法”《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的出台,全国首“”行政执法数据……这些制度与措施的改革与创新,让广州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依法行政 广州当先

  在市法制办牵头下,广州出台了全国第一部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系统规定的地方性法规——《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首部地方依法行政“基本法”,它首次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对行政决策程序作了规定,重大行政决策都要经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集体讨论和实施后评估等必经程序。

  近年来,广州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市级保留实施行政许可261项、备案85项,“瘦身率”超过80%,大大释放了社会经济活力。

  广州在全国率先优化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37个工作日,清理与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有关的73项技术审查事项和494项公共服务事项。出台《广州市推进居民办证用证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取消14项、优化47项办证事项。

  广州依法界定“权力清单”并向全社会公布。目前,市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共107个,行政处罚职权3138项,行政审批职权356项。

  广州制定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办法,并于2017年3月31日公开全市行政执法机关2016年全部行政执法数据,成为全国首个“”行政执法数据的城市。(记者 方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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