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长收费年限不能仅为“多收三五斗”
7月21日,交通部公布《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修订稿对高速公路的收费期限做出了新规定,其中"政府收费公路中的高速公路实行统借统还,不受偿债期限的限制,按照用收费偿还债务的原则以实际偿债期为准",这被舆论普遍解读为,高速公路收费年限延长,原来规定的收费年限上限已被取消。
此消息一出,一边是众多高速公路股票随即大涨甚至涨停,另一边是社会舆论的争议不断。
不可否认,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2004年制定之后,短短10年的时间,我国的公路事业发生了巨大变化。仅从高速公路通车里程来看,2004年底我国高速公路通车里程以3.4万公里位居世界第二,到2014年底则达到11.2万公里,超过美国成为世界第一。
不过,这种的巨大变化同时伴随着公路经营的连年亏损。虽然我国收费公路利润极高,专家测算,仅高速公路一年收费就在4000亿元以上,但官方给出的数据总是不尽人意:来自交通部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收费公路亏损661亿元,2014年则亏损高达1571.1亿元,在目前公布2014年度数据的29个省份中,有25个省份出现了或多或少的亏损。
如此,应该说,经营亏损是高速公路决定长期收费的主要原因。此外,其他一些现实状况,也有助于我们理解高速公路的长期收费。
首先,目前取消二级公路收费的工作已经收尾,按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的规定,"技术等级为二级以下(含二级)的公路不得收费",虽然这一规定在实施过程中阻力很大且进展缓慢,但目前这一进程已经进入尾声,只有极少数地区还在收费。《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中也特别提到,新改建二级及以下公路不得收费。在这样的情况下,高速公路长期收费可以视为对取消二级公路收费的结构性补偿,虽然未必绝对合理,但情有可原。
其次,人力等成本的大幅提升、建设要求的更趋严格、以及工期的大幅压缩,均直接或间接推高了高速公路的建设成本。据不完全统计,相比10年前,当前的高速公路建设成本近乎为以前的两倍;再者,10前高速公路建设工期大约为4-5年,现在为了提升效率,一般建设工期仅为2-3年,这些均大幅提升了高速公路的建设成本。而为了相对对冲建设成本的大幅提升,适当延长高速公路的经营年限,或许也是可以理解的。
最后,更为核心的是,理解高速公路长期收费,还应考虑到当下我国地方政府面临的财政压力。目前实体经济仍旧低迷,房地产市场也还没有完全度过调整期,地方政府失去了重要财源,财政压力很大。据近期公布的上半年财政数据来看,1-6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60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6%,同口径增长4.7%,财政收入进入中低速增长,部分地区如东北三省则滑坡明显--辽宁省上半年财政收入同比下降22.7%,黑龙江和吉林1-5月的财政收入也同比下降了19.0%和5.9%。在这样的情况下,以高速公路收费适度冲消财政压力也是无可厚非的。
在相对理解高速公路延长收费期限之余,我们有必要警示,高速公路主管部门和运营主体,不仅不能因此弱化高速公路运营效率,而且必须做到事关高速公路建设和运营的财务全透明。
公路经营的巨额亏损以及不容乐观的地方财政状况,都说明高速公路长期收费有一定的合理性,不过从长远来看,公路经营"脱困"的关键还在于相关部门提升管理能力和运营效率。高速公路是名副其实的现金牛,之所以出现亏损,经营不善甚至部门腐败是重要原因。审计署多次对收费公路项目的审计显示,很多高速公路收费公司人员超编,高速公路收取的车辆通行费相当一部分用于工资发放、高规格福利支出,以及侵吞挪用、进行利益输送,而不是尽可能偿还贷款。如此乱象频出,媒体也多有曝光,运营效率低下就不足为奇了。
提升公路运营管理能力,减少资金内耗和流失,关键在于加强对相关部门的制度约束,实现收费支出的透明化。近年来,公众对收费公路的亏损数据及其延长收费期限的质疑声不绝于耳,很大程度上是由相关部门的政务透明度不高导致的,《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也是不容回避的声音。在我国主要的交通行业中,民航亏损,铁路亏损,公路也亏损,反映的问题实际上大同小异。就此次修改公路条例而言,重要的不是通过长期收费多收三五斗,而是彻底纠正管理运营中的弊病。
此外,我们更应强调的是,相对放宽高速公路收费年限,应该建立在财务透明的基础上。在预计年限内的高速公路收费,其总建设成本的分摊、养护和运营成本的支出,以及与支出相对的收费收入,这些均应该切实核实清楚。而在核实清楚之后,如果财务清晰可追溯、且无不合规支出,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仍存在较大幅度亏损,是可以考虑相对延长收费年限的。而如果此前的财务不清晰、乃至存在过度开支等不合规问题,那么,则应启动严格审计、以及问责程度,对这些问题不严格追究、不一查到底,不仅对广大交费人不公平,而且还会反向激励高速公路运营方"财务软约束"。当然,为了最大程度地彰显透明度,必须在高速公路的建设、运营、养护的全过程中,不仅应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财务收支状况,而且还应全面引入社会第三方机构。
延长高速公路收费年限,不是不可以,但绝对不能仅为了"多收三五斗"。
腾讯新闻特约评论员:杨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