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6市试行异地违法网上缴纳 明年有望全省推广

25.12.2015  17:55

近日,为进一步拓宽交通违法罚款缴纳渠道,方便群众缴款缴费,省公安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联合开展全省交通违法罚款网上缴纳工作,解决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难的问题,进一步提高便民服务水平和执法效率。

2015年8月以来,省公安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密切配合,依托省公安厅“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省财政厅“广东省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及银行的业务系统,联手打造了“广东省交通违法罚款网上缴纳系统”。通过该系统实现了全省范围内交通违法罚款跨地区汇款及对账,解决异地缴纳交通违法罚款难的问题,极大地简化省内异地缴罚程序,节省了群众办理时间及成本,方便群众办理,提高政府部门办事效率。

6市十点运行网上缴纳

网上缴纳工作率先在珠海、佛山、湛江、惠州、河源、清远等6市试点运行。自即日起,群众在上述试点地区的交通违法罚款不再需回罚款地窗口或银行柜台办理罚款缴纳手续,可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缴纳。

将逐步在全省推广应用

试点完成后,预计将在2016年逐步在全省推广应用。届时,群众将可以通过本系统足不出户、方便快捷地缴纳全省交通违法罚款。

操作流程

全省机动车车主和驾驶人可通过注册并登陆“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网址gd.122.gov.cn),绑定机动车或驾驶证信息后,即可查询所属机动车或驾驶证在上述6市辖区范围的交通违法情况,按照系统提示确认违法行为,通过网上支付完成罚款缴纳。

热点问题解答

1.互联网平台缴纳交通罚款可否领取缴款票据

答:车主或缴款人通过互联网缴款成功后,可凭处罚决定书到代收银行就近指点银行网点柜台打印票据。代收银行为: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6家。上述代理银行指定打印票据网点可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查询。

2.是不是所有车辆的交通违法均可通过互联网平台办理?

答:为加强对中型以上载客载货车辆、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及其他营运车辆驾驶人安全管理,该类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仍需到交警部门违法处理窗口确认驾驶人身份,处理记分。并且车主为单位性质的车辆的交通违法不能在互联网平台上处理。

3.网上可办理缴纳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类型有哪些?

答:目前,可通过互联网办理缴纳的交通违法罚款有:一是广东省内电子监控设备记录的、处200元以下罚款处罚的交通违法行为。二是在广东省辖区内现场交警作出处罚的(不限罚款金额)经当事人签署处罚决定书的所有交通无法行为。

4.哪些银行卡支持网上缴纳?

答:使用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开通网上缴费及跨行缴费功能的国内商业银行(不限于6家代理银行)基本均可支持网上缴纳交通违法罚款。并且,跨行支付无需手续费。

5.试点地区原缴款渠道还是否可行?

答:各地交通违法处理中心、银行窗口办理等原缴款渠道依然可行。

6.通过原缴款渠道和互联网平台缴款都缴纳成功时,如何退办重复的罚款?

答:需用户持相关缴款凭证(驾驶证、处罚决定书号、非税收入票据等)到交通违法发生地交通违法处理中心办理退款。

7.是否可以处理非本人名下车辆的交通违法?

答:带齐车辆的行驶证、双方身份证,双方到各地交警互联网服务窗口办理绑定非本人名下车辆信息后,可办理非本人名下车辆不记分的交通违法确认及缴纳罚款。

8.为什么已成功办理网上缴款,但互联网平台查询显示仍未交款?

答:支付平台的支付处理流程较为复杂,支付状态的通知有可能受第三方支付平台系统制约,信息反馈时间出现滞后,造成互联网平台违法状态不能及时更新。如果用户在线支付成功24小时后仍无法看到状态更新,请电话咨询交通违法发生地交警部门。(电话可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查询)

(来源:广东交警 编辑:牧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