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分3批确立17市地方立法权第一批近期公布

21.03.2015  16:05

广东17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将分三批走,第一、第二批城市力争在今年完成。这是昨日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立法法学习宣传工作会议上透露的最新消息。

第一批城市强调的是“精”

广东将分3批确立广东17个市的地方立法权,分三批走。“我们初步的想法是,第一、第二批力争在今年内完成,第三批可以在今年,也可以在明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表示,因为全国人大并未提出实现全部立法权的严格期限。

实际上17个设区的市都非常迫切希望搭上“首班车”。昨日,佛山、韶关、梅州、惠州、东莞、湛江等6市的代表在会议上介绍各自筹备情况,都想上第一批。不过谁纳入第一批,近期省人大常委会将专门召开会议揭开谜底。

黄龙云表示,第一批强调的是精,要求这些城市具有必要以及充分的立法能力。第二批要强调准,要求针对自身情况补足不足。第三批要强调细,在补足短板时要实实在在。

在会议中,不少市都提出人才缺乏的问题。广东地方立法高校联盟理事长、中大党委书记郑德涛就建议由省财政设立立法学人才引进专项基金。对此,黄龙云回应,省人大常委会将会同省政府有关部门研究拿出资金,资助广东地方立法学科的培养和建设。同时,省人大常委会将在自己的预算资金当中拨出专款和地方立法高校联盟一起,资助地方立法学科的建设和人才的培养。

防止不正当限制公民权利

针对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分管立法工作的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提出了意见。肖志恒强调要坚持立法为民,保障群众的合法权益。首先要注重通过地方立法保护市场公平竞争,防止搞地方保护主义。地方立法尤其要防止通过设置或者变相设置壁垒、限制外地产品或者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等地方保护主义。其次,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要克服重公权、轻私权,重管理、轻服务,重处罚、轻教育等倾向,要把规范行政行为作为审议时的重点之一,依法把关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强制措施等的设定。

肖志恒还强调,要注重通过地方立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防止不正当限制公民权利,“以拆迁立法为例,有的就是希望通过限制公民的权利甚至损害公民的合法权益来保障拆迁工作顺利进行。这是要特别注意和避免的”。

他们说

若有地方立法权,想先立什么法?

●惠州市人大常委会:1.城乡规划建设与管理: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公园管理条例、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市容市貌管理条例、查处违法建设条例、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管理条例。2.环境保护方面的条例: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条例、扬尘污染管控条例、市区饮食娱乐业环境管理条例。3.历史文化保护方面的条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围屋文物建筑保护管理条例。

●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城市管理、湖光岩地质公园保护、三岭山森林公园保护、海岸线保护与利用、沿海防护林建设与管理等。

●韶关市人大常委会:首个想制定的法规是丹霞山自然保护区保护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