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解聘主帅李昕 浙江女篮遭讨薪

29.07.2014  12:55

   因未能率领球队夺得联赛冠军,浙江女篮俱乐部在赛季结束后不久,决定提前解除与主教练李昕之间的合约,不过双方在违约金问题上并没能达成一致,最终李昕选择将浙江女篮告上杭州劳动仲裁法庭。这也是中国篮球职业联赛中首次出现主教练就违约事情将俱乐部告上法庭。

  28日,李昕通过其个人微博详细讲述了事情发展的经过。李昕表示,成为浙江女篮主教练之前,她一直是国青队主教练,当初正是因为俱乐部的诚意才决定执掌浙江女篮的教鞭。浙江女篮此前两度折戟总决赛,但投资人对于女篮发展的长期规划,才让李昕最终决定接受邀请,最终双方在2013年5月14日签订了一纸三年合约。

  比突然改变球队规划更让李昕难以接受的是,俱乐部在单方面提前近两年解除合同的前提下,只愿意支付其三个月工资的违约金。据了解,李昕和浙江队签下的合同中每年的年薪接近60万。李昕希望浙江队在解聘中至少支付60万左右的违约金,不过浙江队只愿意支付三个月的工资,所以双方的分歧大概在42万左右。

  对于提前解除与主教练李昕合约的理由,浙江女篮俱乐部总经理助理陆毅表示:“冠军指标写在她的合同里,是她应履行的义务。”

  对于俱乐部给出的理由,李昕说:“我们在签订教练员合同时没有任何‘如果不夺冠,合同就自动终止’的条款——我也不可能接受那样的条款。在合同中,我们约定了冠军奖金、亚军奖金和第三名奖金。也就是说,第四名的战绩并不尽如人意,但这绝非解除我主教练职务的直接条件。”

  显然,合同细节上究竟有无夺冠条款是双方各执一词的关键。据了解,目前合同原件已经向法庭出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