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台公共文化服务“1+4”政策文件 推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09.09.2014  17:54

  为推动东莞文化事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8月,东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意见》以及与之配套的《东莞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绩效评估办法》、《东莞市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促进办法》、《东莞市加强村(社区)公共文化服务实施办法》、《东莞市进一步引导企业加强文化建设实施办法》“1+4”政策文件。东莞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在会上强调了巩固创建成果的重要性。他指出,“创”只是开始,“建”才是过程,“创”成之后就要解决“建”好的问题,绝不能用“创”的成功代替“建”的过程和工作。

  东莞市公共文化服务“1+4”政策文件,遵循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旨在通过改革创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创新文化机制,提升服务水平能力,争当广东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排头兵,成为全国领先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同时也推动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为构建和谐幸福东莞的精神文明高地打下了基础。东莞市出台的“1+4”政策文件打造了东莞特色文化内涵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把东莞文化公共服务的标准化和均等化有机统一起来。

   突出本土特色

  根据“1+4”政策,东莞将继续提升了文化设施的硬件水平,到2020年,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面积(按常住人口计算,不含室外文化设施面积)达到1800平方米的标准,人均藏书达到1.2册以上。东莞要打造全省、全国性的重大文化活动品牌3至5个,有1至2个镇街成为全省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镇,有3至5个项目成为全省、全国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

  此次新出台的“1+4”政策,将挖掘东莞地方文化,构建有东莞特色、东莞风格和东莞气派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特别是在提高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效率方面,东莞将更加重视公共艺术规划建设,通过雕塑、艺术长廊、城市艺术标识将文化理念、艺术内涵融入城市空间,展现公共空间的人文魅力,凸显“时代主题、城市精神、人文风貌”。同时,东莞打造特色鲜明、影响广泛的公共文化活动品牌,着重挖掘历史文化、莞香文化、篮球文化、水文化资源,从城市发展战略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高度来打造文化大品牌。

   突出个性需求

  通过“1+4”文件的实施,东莞将完善市民需求与反馈评价机制,坚持市民需求导向。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市民文化需求调查,准确把握不同身份类别,不同文化层次的实际文化需求情况,确定重大文化活动的供给种类,供给数量和质量标准,不断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东莞将组建“东莞市文化志愿者协会”,吸收全市文化志愿者、文化管理员为协会成员,由文化志愿者协会从专业培训、职业发展等方面为全市基层文化队伍发展提供专业支撑。市、镇(街)两级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采取“社工+志愿者”服务模式运行,建立和完善文化志愿者协会工作机制。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提升公共文化社会化水平。积极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重大社会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如鼓励社会办文艺团队,社会办文化场馆设施,引导市民参与文化志愿服务,实施政府采购等,促进公共文化建设的多元化和社会化。

   突出长效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制度化发展

  通过制定出台“1+4”政策文件,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鼓励、推动各级政府和单位探索、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的规范管理、资金保障、人才保障等各项制度,确保公共文化服务长效发展。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发展。制定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形成硬约束,做到规范化;制定公共文化技术标准,在不断完善硬件设施的同时,提升服务效能;制定公共文化服务评价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估的方式,逐步建立健全我市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积极推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引入竞争机制,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文化组织,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鼓励各种社会力量通过公平竞争参与公共文化服务;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建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着力率先形成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格局。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化发展。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广泛运用数字网络技术手段,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对接渠道,不断提高公共文化资源配置效率,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领域,改进服务质量。

审校:邹伟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