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省级海洋渔业救灾复产专项资金安排计划的公示

06.11.2014  08:08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现将2014年省级海洋渔业救灾复产专项资金安排计划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2014年11月5日至11月13日,共7个工作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财政厅、省海洋渔业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熊伟,电话:020-83170167

  省海洋渔业局联系人:刘锡亮,电话:020-84109293

  附件:2014年广东省省级海洋渔业救灾复产专项资金安排计划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