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选派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校(园)长进入省名教师、名校(园)长工作室培养的通知

13.04.2018  13:47

                                                          粤教继办函〔2018〕17号

 

各地级以上市教育局,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省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省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中心、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省属中小学校、省直有关幼儿园:

为适应新时期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需要,我厅于2017年下半年组织了新一轮(2018-2020年)广东省中小学名教师、名校(园)长工作室主持人遴选活动,评定广州市第二幼儿园彭盛斌等439人为新一轮广东省中小学名教师、名校(园)长工作室主持人。为充分发挥工作室主持人在指导青年教师、校(园)长成长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青年骨干教师、校(园)长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治校能力,推动当地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质量提升,决定于今年4月启动选派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骨干校(园)长进入新一轮省名教师、名校(园)长工作室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养目标及方式

在工作室主持人及团队成员的引领下,以师带徒为主要培养形式,通过集中研修、跟岗实践、学科教研、课题研究、送教下乡、网络研修等环节,实施三年一周期的学员入室培养计划,进一步帮助学员凝练教育教学思想,创新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与办学风格,提升教学质量与管理水平,推动我省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专业成长。

二、学员选派条件及名额分配

(一)选派人数

每个名教师工作室原则上每周期培养10名骨干教师,每个名校(园)长工作室每周期培养5名骨干校(园)长。在全省共遴选3855名中小学幼儿园中青年优秀骨干教师、骨干校(园)长作为工作室入室学员,其中幼儿园骨干教师210名、特殊教育骨干教师80名、中小学骨干教师3030名、幼儿园骨干园长110名、特殊教育骨干校长25名、中小学骨干校长400名。其中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6市在选派工作室学员时,1/4名额将用于对口帮扶市的骨干教师、校(园)长培养。省直单位工作室学员名额分配向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倾斜。各地市(单位)省名教师、名校(园)长工作室统计情况及学员名额分配表(不含特教)见附件1-1,省直单位工作室学员相关地市(单位)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2;特殊教育名教师、名校长工作室学员地市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二)选派条件

省名校(园)长工作室学员选派条件:中小学幼儿园正、副职校(园)长(含民办),且要求符合以下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较高的政策和理论水平,办学理念先进,办学业绩突出;

2.工作积极性高,责任心强,身体健康,担任校(园)长2年以上,中级以上职称;

3.参加过市级以上举办的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校(园)长研修培训,具有一定的指导和示范能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近3年内公开发表过教育管理类论文1篇(或著作1部),或参与过县(区)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1项;

5.身体健康,能坚持完成3年的培养任务;

6.同等条件下,市县工作室主持人优先选派;

省中小学幼儿园名教师工作室学员选派条件:中小学幼儿园优秀中青年教师(含民办)及教研员,且要求符合以下条件:

1.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具有先进教育教学思想,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理论水平;

2. 工作积极性高,责任心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中级以上职称;

3. 参加过市级以上举办的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研修培训,具有一定的指导和示范能力,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

4. 近3年内公开发表过本学科教育教学类论文1篇(或著作1部),或参与过县(区)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1项;

5.身体健康,能坚持完成3年的培养任务;

6.同等条件下,市县工作室主持人优先选派。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县教育局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学员选派条件名额分配,认真做好学员选派和条件把关工作。要把选派学员参加省名教师、名校(园)长工作室入室培养与当地中小学教师、校(园)长队伍建设及本地名教师名校(园)长培养工作统筹安排,选派学员的类别及学科、学段分布应与当地经评选入围的新一轮省名教师、名校(园)主持人衔接对应。工作室主持人名单及基本情况见附件3。

(二)原则上要求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6市(以下简称6市)的每个工作室学员中,来自被帮扶市的教师学员不少于2人,校(园)长学员不少于1人。被帮扶市应积极主动与帮扶市沟通协调,做好学员的选派及与帮扶市工作室的对接工作;对口帮扶市应支持并配合做好学员的选派和入室培养安排等工作。

(三)工作室主持人与学员实行双向选择。各地要采取公开公平择优的方式进行学员选派,学员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意愿,选择本地区对应学科学段名教师、名校(园)长工作室进行填报,学校推荐;工作室主持人可会同团队成员采取审阅材料或面试、面谈等方式初步确定学员录用名单并报市县教育局审定,同时报省教育厅备案。市教育局根据工作室学员及主持人双向选择的情况统筹安排学员入室培养;6市帮扶名额的双向选择及确定入室名单等工作由帮扶市与被帮扶市教育局共同负责;省直工作室的本地选派名额和帮扶名额双向选择及确定入室名单等工作由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省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省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中心与各地市协商并统筹安排。

(四)工作室学员确定后,将统一安排进入8所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开展集中研修,研修时间由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确定,可结合实际,统筹考虑分类分段进行。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分片区对口联系工作室和工作室学员集中研修任务安排一览表见附件4。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省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省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中心要加强业务统筹指导。

(五)选派对象须填写“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名教师、名校(园)长工作室学员推荐表”(附件5)一式两份,并提供相关材料(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参与的课题研究等材料),按程序报学校、县(区)及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推荐。

(六)请各地市教育局于2018年4月29日前,将选派对象推荐表(附件5)及信息汇总表(附件6)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报送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相关工作可咨询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省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和省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中心,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广东省教师继续教育指导中心联系人:庄穗君、秦玲;联系电话:020-37627067、37627305;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3号;邮编:510080;邮箱:[email protected]

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中心联系人:龙双、黄娟;联系电话:020-85216166;邮箱:[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华南师范大学基础教育培训与研究院301室;邮编:510631。

省中小学校长培训中心联系人:赵雪飞、谈心;联系电话:020-34113062、34113012;邮箱:[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广州市新港中路351号大院旧办公楼711办公室;邮编:510303。

省学前教育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刘恬,方坚伟;联系电话:020-34226033;邮箱:[email protected];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燕岭路495号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行政楼201室;邮编:510507。

 

    附件: 1-1.各地市(单位)省名教师、名校(园)长工作室统计情况及工作室学员名额分配表(不含特教)

                          1-2.省直名教师、名校(园)长工作室学员相关地市(单位)名额分配表

                          2. 特殊教育名教师、名校长工作室学员地市名额分配表

          3. 新一轮(2018-2020年)省中小学名教师、名校(园)长工作室主持人名单

        4.省中小学教师发展中心分片区对口联系工作室和工作室学员集中研修任务安排一览表

          5.广东省中小学幼儿园名教师、名校(园)长工作室学员推荐表

          6.工作室学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下载: 粤教继办函〔2018〕17号的附件.zip

 

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