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乡)复评名单的通知
21.09.2017 20:10
本文来源: 教育厅
粤教督函〔2017〕46号
各有关市教育局:
按照《广东省教育创强督导验收办法》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委托有关市组织对广东省教育强镇(乡)复评并公示,韶关市浈江区花坪镇等23个镇(乡)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复评,现予以公布。
希望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复评的镇(乡)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中再创佳绩,为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乡)复评的名单
广东省教育厅
2017年9月16日
附件
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乡)复评的名单
(共23个)
韶关市(8个)
浈江区花坪镇
乐昌市九峰镇
南雄县水口镇、珠玑镇
仁化县扶溪镇、石塘镇
始兴县沈所镇、罗坝镇
梅州市(2个)
兴宁市坭陂镇、合水镇
清远市(10个)
阳山县黄坌镇、杜步镇、大莨镇、秤架瑶族乡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永和镇、吉田镇
清新区浸潭镇、太平镇、三坑镇、禾云镇
云浮市(3个)
罗定市生江镇、华石镇、䓣塘镇
本文来源: 教育厅
21.09.2017 20:10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茂名市滨海新区“广东省教育强区”称号的决定
粤教督〔2017〕20号
茂名市滨海新区管理教育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滨海新区电城镇等4个镇广东省教育强镇称号的决定
粤教督〔2017〕18号
有关县(教育厅
汕头市龙湖区、金平区申报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督导验收暨教育强区复评材料公示
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推荐,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