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完善职业教育资金(中职部分)安排方案的公示

21.04.2018  04:05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018年完善职业教育资金(中职部分)资金198,13万元的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后)。公示期自4月19日至4月25日,共7天。

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反映公示名单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020-37626863,传真:020-37627457。

 

附件:2018年完善职业教育资金(中职部分)安排汇总表.xls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