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出台纲领性文件,创建首批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
4月2日下午,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工作推进会召开。会议正式出台全市加强社会治理的纲领性文件——《中共东莞市委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2020年,东莞创建首批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到2022年,建成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
另外,会议还下发“1+N”政策体系目录、推广项目清单和《东莞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这是落实《意见》的具体部署。
《意见》提出,我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总体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的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探索具有东莞特色、时代特征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东莞模式,为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提供保障,推动我市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省前列。
《意见》包括七方面30个重点任务,《试点方案》有18个重点任务,45个分解任务,108个基本要求。会议指出,这两者是目标一致、相互融合的,要整体部署推进。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项目化推进,以目标化、项目化方式确保重点工作成为可预期、有实际成效、有社会影响力的具体行动。要把《意见》和《试点方案》明确的各项工作任务分解为可量化、可评价的工作项目,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具体措施,科学评估、严格把控各项目标任务进度、质量、效果,推动各项任务落细、落小、落地,确保一年一个新进展、积小胜为大胜。要根据近年来全市各镇街基层治理创新亮点,形成项目库和可复制可推广的项目清单,分批推广项目,如创新企业外来务工人员管理模式、创新“互联网+全民创安”工作模式等。东莞各镇街之间差异大,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要处理好统一性与差异性的关系,因地制宜,因情施策,把项目清单划分好规定项目和自选项目类别,由各镇街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社会治理样板。
接下来,我市将争创第一批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作为未来三年推进东莞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主要抓手,作为实现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上走在全省前列的关键目标指标。在落实试点创建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结合东莞特殊人口结构的区域特点,打造具有东莞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创新经验,切实增强市域社会治理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工作部署】
健全工作机制 增强社会治理统筹力
会议提出,为更好地开展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暨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工作,东莞将建立健全市域社会治理领导机制、完善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机制、完善试点工作考核评价制度,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要建立健全市域社会治理领导机制。为顺利推进试点工作,市层面成立了由市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领导任副组长的市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市各级各部门推进全市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各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政法委,负责组织开展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各牵头单位、镇街(园区)要参照市的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架构和工作机制。
二要完善共建共治共享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跟踪、有落实。实行每月研判会商制度,领导小组每月选取2-3项重点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及时听取情况,会商解决实际困难。实行重点督导制度,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督查考评体系,建立每季度督导通报机制,督促进度、排除梗阻、推进工作。
三要完善试点工作考核评价制度。发挥考评指挥棒作用,将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中,对工作滞后、落实不力的予以扣分。同时,加大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督查考评,部门、镇街年度绩效考核的权重,对年度工作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工作重点】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加快推进东莞社会治理现代化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必须不断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在社会治理现代化中,治理方式创新是关键。会议提出,东莞将与时俱进探索创新治理方式,突出政治引领、智治支撑、法治保障、德治先导、自治基础等工作重点,加快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
突出政治引领
着力打造党领导下的协同共治格局
完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领导格局,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加强整体设计、整合资源力量、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督导考核、推动解决重大问题。
要深入推进我市《关于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的实施意见》“1+5”系列文件落实,加强党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要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不断优化市域和基层政治生态、社会生态。要全面推广“双标工程”,深入实施“头雁工程”,完善村(社区)组织运行模式,谋划部署2021年村级换届,优化基层党组织书记选育管用储全链条建设。
要全面夯实城市基层党建工作基础,健全党在城市基层的组织体系,巩固和强化党组织领导地位。要建立健全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的“两新”组织党组织管理体系,引导外来人员有序有效参与社会治理。
突出智治支撑
着力提升智能化科学化精准化水平
要推进“智防风险”“智辅决策”“智助司法”“智利服务”,推动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架构、运行机制、工作流程的智能化再造,加快市域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
要推进政法智能化建设,加快推进“雪亮工程”、科技护城墙建设,持续优化“智网”工程信息系统,加快建设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大力加强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新警务、智慧司法建设。以“数字政府”和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为支撑,建设社会治理云平台,打造一体化的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
要推进智慧社会建设,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智慧城市、智慧乡村、智慧社区。要全面深化“智网工程”,完善网格化巡检制度,规范入格部门、事项主责部门的权责,建立网格作业内容动态调整机制,加大问题隐患整治力度。要完善网格化服务制度,推动全市“智网工程”系统构建具有辖区特色的网格化服务内容、服务模式、成效检验及反馈改进机制,加强“智网工程”信息系统与12345热线业务系统联动互通,建立完善社会群众参与的平台和机制。
突出自治基础
着力健全完善村居基层治理体系
要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创新基层自治的实现形式和载体,推动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实现政府治理和居民自治良性互动。要统筹制定职能部门、镇(街道)在村(社区)治理方面的权责清单,加强村(居)民自治工作规范指引,确保重大项目实施合法有效。
要规范实施村(居)务监督机制,充分发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全面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工作,深化创新共建共治模式,实现社区民主协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村(居)议事会、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妇女议事等协商活动。
要持续深入实施乡村振兴工作,把乡村振兴与基层治理结合起来,把更多的资源、服务和管理放到基层,抓基层打基础。要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优化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加强集体资产运营管理,探索完善农村集体分配机制。深化住宅小区、出租屋治理,探索建立住宅小区管理长效机制,建立村(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共同参与的小区治理机制。
突出法治保障
着力提升法治东莞建设水平
要用法治思维破解治理难题,立“明规则”、破“潜规则”,用法治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要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继续开展涉政府产权纠纷专项治理,严格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严格落实执法司法平等保护机制,切实保障民营企业权益。
要大力提升执法水平,围绕让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食品更安全、交通更顺畅、社会更和谐有序的目标,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力度,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既旗帜鲜明地支持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又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人员素养,做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要深化政法领域改革,推动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落实司法责任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等三个规定,全面提高司法公信力。要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全面深化法治建设“四级同创”,持续推进“法律六进”,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
突出德治先导
着力提升市民道德水平推进和谐善治
要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教育引导、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治理各方面。
要推进道德规范、诚信体系建设,全面加强村规民约、市民公约建设,指导群团组织、协会商会等加强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建设,弘扬公序良俗。要全面推进平安文化建设,持续通过建设亮点项目、融入传统节庆、实现多元共建等多种方式,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入,打造“人人友善、人人平安”品牌。要继续深化“友善之城”建设,深入推进“友善之城”八大主题行动,着力打响东莞“友善”品牌。
要推进道德领域宣传、评议工作,注重抓好精神激励、抓活典型引路、抓住重点人群,大力挖掘和树立道德模范、东莞好人、友善企业等先进典型。要充分发挥“好人”示范作用,通过好人宣讲团、好人志愿服务队及完善“好人”奖励礼遇办法等举措,广泛传递正能量,营造崇德向善的浓厚氛围。要完善异地商会积分制管理体系,推动异地商会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履行社会责任。要不断筑牢家庭家教家风基石,深化家庭文化、家庭教育、家庭服务和家庭平安四个建设,充分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全媒体记者 林朝丰 吕晓敢/文 郑琳东/图
全媒体编辑 贾庆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