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新型户籍制度为权利平等化开路

31.07.2014  12:25

  昨天,国务院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国新办为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八个部门的负责人回应热点问题,为人们深入理解《意见》内容提供了参考。

  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为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定了方向,作了部署。《意见》是对会议精神的落实,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纲领性文件。由此,这一重大改革开始全面实施。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元年,全社会都亟盼拿出有分量的改革手笔。户籍制度改革是一根“硬骨头”,也是一块“深水区”,深度嵌入中国社会肌理。无论国家还是地方层面,讨论、研究、探索都在进行,也有一些进展。但客观讲,根本性的改变始终没有到来,“老大难”凝结社会的巨大期盼,集中了无数人的焦虑。此次《意见》出台,开了一扇窗,它和其他改革措施一起,在这个改革元年映照国家涌动的气象、进步的风貌,展现回应人民期待的努力。

  户改的目标是建立新型户籍制度,不是取消户籍制度。按《意见》规定,是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到2020年,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时间表、路线图都比较清楚。

  “新型”,通俗理解,是打破户籍限制,也就是一些人说的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之分。从根本上讲,“新型户籍制度”是为国民权利的平等化开路,剥离附加在户籍上的不公平的福利权益分配机制,缩小城乡居民权利的差距,为国民发展创造更加公平的环境。

  户口不只是一张纸,我国原有的户籍制度绑定的附加值非常大。1958年,户籍制度在我国建立。一直以来,围绕它的改革之所以给人逡巡之感,症结就在于改户籍制度易,改福利分配制度难,让农民迁徙易,实现权利平等难。此次出台户籍改革《意见》,不是单个部门拿方案,而是十二个部门参与。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认为,这次户籍制度改革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涉及面之广、措施之实是以往所没有的,都足以看出这项改革的困难度和复杂性。

  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发展世所公认,但发展的不平衡仍是重大问题。李克强总理说,区域差距、城乡差距,这是国家现代化的最大难题。行政、经济、文化资源的分布,教育、医疗、公共服务的配置,是区域差距、城乡差距的症结所在。好东西都集中在城市、大型城市、特大型城市,户籍制度的所有问题,正是由此牵引、衍生。户籍制度改革,对应的就是解决这些根本问题。它之所以是复杂的系统工程,要义也在此。

  改革强调义无反顾。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市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哪一个都不轻松。中国这么大,没有每一个城镇、城市的整体推进,配套改革,就可能沦为形式,甚至走形变样;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健全人口信息管理制度,完善农村产权制度,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加强基本公共服务财力保障,没有合理推进的节奏,不能理清各级政府职责、建章立制,户籍制度就很难“新型”。

  户籍制度改革,是中国城镇化进程必须通过的重大关口,是推进“四化同步”必须解决的重大任务,是实现国民权利平等的重要课题。户籍制度改革开路,需要在历史中书写好这个改革样本。(评论员 肖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