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开无牌宝马碰瓷 敲诈不成石头砸车
信息时报讯(记者 陈博齐 实习生 张海燕)检方指控,番禺一伙“碰瓷”党,开无牌宝马故意碰撞他车后,索要5000元至12000元不等的赔偿。敲诈不成就用石头砸车玻璃,甚至搜身抢车主财物,另外警察拦截时他们还加大油门冲卡。检方以抢劫罪提起公诉。
该案审理一波三折,一审法院作出判决后,两犯罪嫌疑人上诉,法院重审后认为证据不足判两人无罪。检方随即提出抗诉,广州中院近日做出二审判决,抢劫罪的指控证据不足,但两人冲卡行为犯妨害公务罪,均被判有期徒刑1年。
加油门冲卡 两嫌疑人当场被擒
2011年11月5日,辅警黎某在经过番禺大道南时,发现一辆无牌宝马和一辆天籁小轿车停在路边,两车中间有三名男子在争吵。因前段时间多人报案称有一辆无牌宝马在番禺大道南以撞车的形式对事主进行抢劫和敲诈勒索,黎某当即起疑。
派出所随后组织路面巡逻人员进行堵截,当巡逻人员赶到时,3名男子立即上车,开动车辆加大油门冲卡,在连续碰撞了两辆小汽车后撞上路边防护栏被迫停下。李某、钟某在下车逃跑过程中被抓获。
经审讯,李某供述,另一名在逃的男子叫阿勇(另案处理),2011年他买了一辆二手宝马车专门用来与人碰瓷敲诈。一般李某负责下车拦车,阿勇负责每次作案开车,撞车后向事主索赔,阿钟则充当老板,撞车后一般坐在车上,3人共合伙作案4次。
检方指控,2011年10月5日11时许,3人在番禺区东涌镇大同村回环桥底车道故意碰撞吴某某的汽车,索赔5000元不成,用石头乱砸其车门,事后吴某某报警备案。
重审时被告妻子卖力提供新证据
检方以抢劫罪提起公诉,一审法院判决后,两犯罪嫌疑人提出上诉,广州中院裁定发回重审。
在重审阶段,两位被告妻子卖力提供新证据,钟某妻子找来许多亲友,均证实,10月5日正值重阳,钟某在案发时正在家中吃狗肉,有不在场证明。李某妻子也提供阿勇妻子2011年11月2日才购买宝马车的书证。
二审认定妨害公务事实清楚
但检方认为,重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应予改判。
一审过后,2014年2月,漏网之鱼阿勇终在广西落网,但其否认抢劫,称不认识李某、钟某,2011年11月5日只是在路边接上他们一起回东莞,在番禺大道鱼窝头路段时失控撞上了路基。
广州中院认为,原指控的两宗抢劫罪证据不足,但2011年11月5日,李某、钟某参与驾车强行冲卡,采信的证据确实、充分,以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构成妨害公务罪,两人均被判处一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