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高层要拿出十几万补偿底层?

04.09.2014  20:54


   信息时报8月30日A10版讯 (记者 刘宇雄 实习生 陶文娴) “我反对!”“我认为集资分摊费用并不合理!”……加装电梯,既是惠及百姓的“好事”,也是政府的“政事”,但这么一件“重要事”,为何在推进过程中会这么难?昨日,由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主办的第168期羊城论坛聚焦“旧楼加装电梯”,现场市民唇枪舌剑,争论的激烈程度可谓前所未见。有市民代表反映,所在社区旧楼申请了4年,甚至有部分发起老人去世了还未实现加装电梯的愿望。有专家代表建议,“旧楼加装电梯”应列入明年广州市政府十大民生工程,由政府牵头并配套专项资金解决。

 

分摊费用、低层住户补偿标准该如何定?

 

  近日,一度被认为“难产”的《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集资分摊费用的参考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终于浮出水面,该标准为7层、8层、9层、10层楼量身定做了四套补偿方案。以7层住宅楼为例,如果电梯加装费为50万元,则1至2楼住户需要补偿,3至7楼住户需要分摊费用(电梯加装费和补偿费)。根据计算,1层住户可得到近9万补偿款,2层住户可得到约1.5万补偿款,高层住户分摊费用从7万多至15万多不等,楼层越高分摊越高。

  但不少市民对该标准却并不认同。“我跑了十几栋楼,通过调查了解到,一些居民觉得按照这个标准的分摊费用实在太高了,特别是9、10楼的住户,要交十几万,根本吃不消。”市民陈伯说。

  针对《标准》,广州市法制办相关负责人透露,近期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对该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在正式出台前,还将举行公众听证会。

 

2/3同意”还是100%同意才合法?

 

  按照《广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试行办法》中的规定,申请加装电梯只要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即可。然而对于该规定,不少市民却提出了异议。

  “物权法规定,2/3以上同意的标准只适用于重建或改建,但是加装电梯并不属于重建或改建的行为,市规划局对于加装电梯的审批报告中也没有明确该行为属于重建或改建,而是以增建、扩建的名义批复。”市民蒋先生认为,执行2/3以上同意该标准并不合符法律规定。

  对此, 华南理工大学 建筑学院副教授费彦表示,对于2/3的界定,其实在《办法》里面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加建的用地是涉及到共有部分,需要征求2/3住户的同意,如果是涉及到业主专有的部分,则需要100%征求业主的意见。

 

建言 财政应设专项资金补偿底层住户

 

  有市民代表认为,对低层受影响住户进行补偿是合理的,但需要依据。目前广州各个旧楼的布局并不尽相同,有“”字形,“”字形,“”字形,“”字形,“梅花”形等等,加装电梯对这些布局的楼盘影响程度各有不同,并不能拿同一个补偿、分摊方案来解决。应当建立一个有资质、有公证力的评估机构,根据他们的专业评估结果再计算补偿额,才公平合理。

  市人大代表丘育华认为,加装电梯是一项民生工程,政府部门应当有所作为。他建议广州市财政局设立一个专项的资金,可作为对低层用户的补偿等所需的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