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均衡发展江门9月实行教师交流制度

02.07.2014  18:14
摘要:昨日,江门市教育局在媒体招待会上表示,《关于促进江门市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初稿正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南都讯  记者谢婷  通讯员刘巨波  欧阳辉  昨日,江门市教育局在媒体招待会上表示,《关于促进江门市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初稿正向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据介绍,江门下学年起将实行教师交流制度,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与普通学校之间进行双向交流的教师比例为该校在编教师的5%,交流时间为期两年。

        编制和岗位保留在原学校

        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人表示,江门的师资队伍水平在全省特别是与珠三角其他城市相比仍有比较大的距离,《关于促进江门市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将构建各校校长与教师之间的交流机制,《实施意见》预计从今年9月份新学年开始推行。

        该负责人强调,交流期间,相关校长或教师的编制及岗位仍然保留在原有学校,交流期结束后该校长或教师可回原校任教,如果有教师愿意留在所交流的学校发展,教育部门也会有相关的政策支持。

        双向交流教师将占各学校5%

        根据《实施意见》,教师交流的方式包括校与校间结成“姐妹学校”,对口帮扶;优质学校骨干教师到普通学校或农村地区学校进行支教;以及各类学校“轮选”5%的教师,在城乡学校、优质学校与普通学校之间进行双向交流等三种方式。根据市教育局安排,教师交流首先在各市区进行,在此基础之上也可开展跨县域教师交流。

        值得一提的,考虑到各校之间教师总量存在差异,教师的双向交流并非“一对一”交流,而是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此外,教师支教的时间必须满一年,教师双向交流的时间必须满两年。

        交流教师当中骨干教师须占10%

        该负责人强调,并非所有的教师都可参与交流。参加支教的老师必须是该校的骨干教师,而参加双向交流的优质学校的教师必须是在该校表现优良、且专业职称在中级以上的优秀教师,该类教师将帮助普通学校和农村学校的教师进行教学研究、开展集体备课以及进行课堂指导。而农村学校教师到城区学校后会参与教学工作,但不会独立带班。

        如何界定骨干教师?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江门市的特级教师、有高级职称的教师,百千万培养工程的对象,省市级的名教师培养对象,各级各类名校长、名教师和名班主任,以前评过的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统称为骨干教师,优质学校每一批派出去的骨干教师不能低于该校骨干教师的10%。”而校长、副校长原则上连续任职满两届或超过10年需参加交流;新招聘老师原则上须先在优质学校锻炼两年再参加交流。

        交流方式

        校与校间结成“姐妹学校”,对口帮扶;

        优质学校骨干教师到普通学校或农村地区学校进行支教;

        各类学校“轮选”5%的教师,在城乡学校、优质学校与普通学校之间进行双向交流等三种方式

        交流时间

        教师支教时间必须满一年,教师双向交流的时间必须满两年

        问答

        不愿意参与交流的,不会强派

        问:部分教师之所以选择这个工作本身就是图稳定,现在实行交流制度,会不会影响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答:老师们肯定会积极参与,特别是农村的年轻教师,到好的学校学习,肯定会有积极性。而在增强教育创新的主动性和能动性这点上,交流对于优质学校和优秀教师有利,比如要评上江门市一级的优秀教师,这个老师必须有支教一年的工作经历。此外,2013年全省开始实施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制度,边远农村和山区学校教师的岗位津贴比县城的教师要多。

        问:如果被选拔的教师不愿意参与交流,会如何处理?

        答:如果有异议,也是极个别的老师。我们不会强派。个别的老师参加交流有一些困难,不奇怪,特别是一些新婚的,刚刚当父母的,派出去也不人性化。因此选派时会根据各位老师的实际情况来处理。

        问:有家长担心,带孩子所在班级多年的教师去交流了会影响教学质量,是否存在这样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答:目前老师的授课模式有小循环、中循环、大循环等,如一名老师带一届学生从1年级带到2年级叫小循环,从1年级带到3年级叫中循环,各个学校的安排不一,但是在选派教师时校长会统筹安排,不会在中途安排老师进行交流。此外,如果部分学校本身就缺少老师,那暂时便不会实行双向交流,各校会分级分批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