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省级财政资金奖补和使用监管办法》的通知

27.11.2017  20:44

  为规范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省级财政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效益和效果,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省委农办联合印发了《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省级财政资金奖补和使用监管办法》,现予以公开。

附件: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省级财政资金奖补和使用监管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