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

27.11.2017  23:14
三乡镇桥头村的农田保护区。 - 新浪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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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乡镇桥头村的农田保护区。

  近年来,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关工作部署,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撰文:郭冬冬  梁妙铃

   全面推进秀美村庄建设

  2012年,中山出台《关于实施秀美村庄工程,建设幸福和美村居的意见》,结合幸福村居、名镇名村、宜居村庄、生态示范村等创建任务,以道路硬化、村庄绿化、环境美化、河道净化和路灯亮化“五化”为重点,按照“点面结合,示范带动”的思路,全面铺开秀美村庄建设,通过强化村居软硬实力,着力丰富秀美内涵。

  通过实施秀美村庄工程,中山农村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农民持续增收。2016年,中山村均集体年收入达1594万元,全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5万元,位居全省第一。城乡居民收入比进一步缩小为1.51∶1,收入比全省最小。

  5年来,各级累计投入资金30多亿元,筹集社会资金7亿多元,实施建设项目4091个,221个秀美村庄创建对象经评价验收均达到秀美村庄创建要求,全市秀美村庄建设实现全覆盖。

   创建秀美村庄连片示范带

  2015年,中山制订《关于推进秀美村庄连片示范带建设实施方案》,通过竞争性遴选,确定了三乡、五桂山、坦洲和民众,四个在人文历史、自然生态、休闲农业和水乡风情等方面各具风格特色的片区,作为秀美村庄示范带创建对象。

  各示范带积极培育发展休闲旅游观光农业,促进乡村旅游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同时,中山把精神文明建设作为创建的重要内容之一,主体村通过彩绘文化墙和修缮祖庙等项目,彰显疍家文化和客家文化,优美的自然生态风光穿插其中,组合成具有浓郁风情的生态景观带,使得村庄更有“颜值”和“气质”。

  两年来,中山市财政给予每个示范带1000多万元的建设专项资金扶持。目前,4个示范带共启动建设项目172个,其中竣工项目120个,竣工率69.8%,各级配套资金累计支出3760万元。

   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

  近年来,中山着力推进实施《中山市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2017年整治139个村(居),2018年整治138个村(居),确保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任务。

  其中,中山重点推进“三清、三拆、三整治”工作,清理农村公共区域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实现村居无乱堆放,无异味臭味;清理农村公共场所乱涂写、乱拉挂横幅、在树上晾晒衣物等现象;拆除违法占地和违章搭建的养猪棚等。

  中山还完成了“一村一点”目标任务,全市建成垃圾转运站174个。“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市处理”的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模式实现全覆盖。各镇村全面推行农村雨污分流工程,大部分村(居)污水得到集中有效处理,实现每个镇区均建成一个污水处理厂,处理率达87.5%。中山综合整治内河涌192条,整治内河涌长度累计410公里,实现农村河道沟塘疏浚整治和管理养护经常化、制度化。

  根据工作部署,中山在整治村庄人居生态环境基础上,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今年初,中山市农业局指导发动各村居开展申报创建2017年美丽城乡精品村,全市17个镇区的20个村居参与申报。

  4月,中山采取竞争性遴选方式,综合资料初审和实地考察两个阶段评分,确定了南区曹边村(曹边经联社)、沙溪镇圣狮村、大涌镇安堂社区、三乡镇桥头村、神湾镇竹排村和横栏镇五沙村6个村居作为2017年新农村市级示范村的创建对象,市财政给予每个市级示范村1000万元的资金扶持。

  目前,6个村居的深化方案均已由市专家组论证审定,并出具修改意见。各示范村将按照评审意见对设计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确保各个项目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接下来,中山将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以改善农村人居生态环境、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农村社会文明进步为重点,为实现高质量全面小康奠定坚实基础,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有力支撑。

  首先,中山将全面落实“三整治、三清理、三拆除、三建立”的工作要求,通过深入开展田间窝棚整治,整理房前屋后、田间地头有碍观瞻杂物,消除视觉污染;重点推进沿江、沿河、主要公路沿线、铁路沿线、旅游景区、城乡接合部、农贸市场、市镇交界处村庄的综合整治,在注重“整体美”的基础上,还要讲求“细节美”“内在美”“制度美”;树立良好乡风,优化基层治理,充分挖掘农村深厚人文资源,传承乡村文化,为新农村建设提升底蕴和层次。

  按照整洁村、示范村、生态宜居村及历史文化名村三个层次建设,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创建工作。到2020年,全市形成一批示范带动强,村庄规划建设有序、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农民收入稳定增长的美丽乡村,并形成可学习、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打造一批资源禀赋优异、新农村建设水平较高、“村两委”凝聚力强的生态宜居村及历史文化名村,实现村庄环境生态和谐、特色文化鲜明、绿色产业发展、基础治理民主规范、群众安居乐业。

  中山还将完善“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设立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专项资金,增强市镇两级对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资金的保障能力;整合农业、林业、水务、住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部门在村庄整治、内河涌整治、绿化美化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的项目资金,加大对创建村的扶持力度;加大市财政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等方面的专项投入,依靠政策的引领激发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各阶层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内在活力。

  最后,当前和长远相结合,培育发展当地特色产业。中山将充分挖掘镇、村自身特色和优势,重点挖掘人文历史、民俗文化传承、古建筑、古村落保护开发等文化内涵,积极拓宽乡村旅游功能;谋划一、二、三产业融合、乡村休闲旅游等富民增收的项目;围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打造优质高效农业,实现生态建设与产业发展的良性互动,做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同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