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届毕业研究生档案归档及转递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学院:
为切实规范研究生档案管理工作,确保研究生档案材料及时、准确的进行归档和转递,现将2021年6月毕业研究生档案转递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毕业生登记表归档
学院辅导员收齐毕业生登记表后,经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后到党政办公室(研究室)盖章,统一于 6月15日 前移交至研究生档案室归档,同时提交《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移交表》(见附件1)。(注意:非全日制研究生的毕业生登记表也在归档范围)
二、毕业生学位材料归档
学院负责的学位审批材料,于 6月15日 前移交至研究生档案室,同时提交《学院学位材料移交清单》(见附件2)。
三、党员党籍材料、团员团籍材料归档
6 月15日 前移交至研究生档案室归档;团员证由研究生自行保管,不放入人事档案。
四、整理核对确认毕业研究生档案材料
核对确认时间: 6月26日-7月2日 。
注意事项:
1.学院应提前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院校端下载打印毕业生电子报到证(黑白打印即可),届时核对签名时放入毕业生档案;
2.委托培养(定向)毕业研究生的档案转递地址原则上按照入学所填单位寄出,请学院负责老师主动联系毕业生再次核实确认转递地址,如有更新,请及时报研究生档案室(联系人:邓老师,联系电话:85281380)。
五、档案转递
预计时间: 7月6-7日
六、其他说明
已成功申请“暂不派遣”的毕业生,档案在学校保留最长不超过2年,期间,研究生档案暂存研究生档案室,待毕业生申请派遣后再统一移交寄出。
“暂不派遣”两年期限届满毕业生仍未申请派遣的,将统一派遣回生源地,档案转回生源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应及时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下载电子报到证,根据要求完成报到手续。
七、有关要求
(一)学生档案是记录和反映学生个人经历、德才能绩、学习和工作表现的历史记录,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档案材料的汇总归档。
(二)请务必收集好研究生的《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毕业研究生的工作及其调动与该材料息息相关。
(三)所有档案材料须按类别 以学号为顺序 整理归档。
未尽事宜,请与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联系。
联系人:邓老师,85281380;梁老师,85282386。
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