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水价将调整下月听证 调整后水价上升

19.11.2015  11:29
原标题:水价将调整下月听证

  11月18日,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向媒体通报了今年12月中下旬举行的水价改革听证方案(征集意见稿)等情况,预计2016年东莞市将迎来水价调整。

  结合水资源费、外购净水价格和成本变化等情况,分别按净资产利润率4%和6%拟定大市区两个水价调整方案。

   方案

  调整后水价格有所上升

  据物价部门负责人介绍,本次水价调整方向涉及六个方面内容,包括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原则,适当调整城市供水价格。

  综合成本变化情况,东江水务有限公司净水销售价格每立方米上调0.09元,由原1.26元/立方米调整为1.35元/立方米。而以此定价成本为基础,分别划定以大市区、转供水及东江沿线自制水两类区域制定方案。

  其中,大市区分别按净资产利润率4%和6%拟定两个水价调整方案,方案一大市区居民水价将调整为1.72元/立方米,非居民水价调整为2.18元/立方米,方案二大市区居民水价将调整为1.74元/立方米,非居民水价调整为2.20元/立方米。

   变化

  特种行业水价实施范围扩大

  为促进节能减排,对高污染企业实行差别水价。东莞水价分为居民、非居民和特种行业三类,对特种行业实行差别收费。本次将对特种行业实施差别水价,统一价格仍为3.50元/立方米,但特种行业范围由现行营业性舞厅、夜总会、桑拿、沐足、洗车,范围扩大到电镀、漂染、鞣革、印花(湿式)、洗水、畜禽养殖、洗衣、美容美发、水疗、营业性游泳场(馆)等行业。

  扩大范围的这些行业水价由1.89元/立方米(非居民综合水价)上调为3.50元/立方米,预计年用水量增加2923万立方米,年增加水费支出约4706万元。

   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

  此外,为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调整一、二、三级阶梯水价由原来的1∶1.5∶2调整为1∶1.5∶3。在调整各级水量基数方面,第二、三级档次的用水量基数均有所增加。同时,扩大阶梯水价实施范围,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实施阶梯水价,水价在居民水价基础上增加0.10元/立方米。

   扩大优惠水价补贴对象

  物价部门表示,为保障民生,继续对低收入群体实行水价优惠政策。包括本市户籍的残疾、革命烈士、遗属、本市户籍的在乡孤老优抚对象、五保户、低保对象用户每户每月用水量在22立方米以内的部分,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的50%计收水费,超过部分按阶梯水价规定执行。

  事实上,调整后,东莞居民及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仍低于广州、深圳、珠海等城市水平,略高于中山、佛山两个城市。

   大市区水价调整方案( 单位:元/立方米)

  水价分类

  方案一

  (净资产利润率4%)

  方案二

  (净资产利润率6%)

  居民1.721.74非居民2.182.20

  注:大市区包括城区、南城、东城、万江。

  转供水和东江沿线自制水企业水价调整方案

  (单位:元/立方米)

  方案一方案二分类居民非居民居民非居民自制水1.581.751.601.70—1.95中堂1.651.951.702.00转供水1.882.401.902.10—2.45

  注:东江沿线自制水企业供水区域包括石碣、石龙、茶山、石排、企石、横沥、高埗、中堂;转供水企业供水区域包括寮步、大朗、东坑、大岭山、洪梅、长安、虎门、厚街、沙田、道滘、麻涌、松山湖、望牛墩。

   影响

  居民月增加3.28元至4.04元

  按照《广东省用水定额》测算,东莞市人均月用水量为6.3立方米,以户均4人测算,调整后对居民用户每月支出影响大致为大市区方案一每月每户增加3.52元,东江沿线自制水增加3.28元,转供水增加3.52元,而方案二则每户每月大市区、东江沿线自制水及转供水用户均增加4.04元。

   ■链接

  征集25名听证代表

  物价部门现征集听证会参加人25名,如想参与的市民及媒体,可在11月18日至11月27日,前往市发改局价格管理科或者登录东莞市发展与改革局网站(网址:http://jgxx.dgdp.dg.gov.cn/)下载申请表格。

  填写后传真到22830690,或是邮寄到东莞市鸿福路99号市发改局价格管理科进行报名,联系电话22830672。该局将根据报名情况和报名者条件,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员名单,并在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上公布。(靳延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