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检察院出台意见依法严惩各类涉选犯罪行为

09.06.2016  09:44

  中新网广州6月8日电  (索有为 陈云飞 郑瑞洲)广东省检察院8日通报,汕头市检察院日前制定出台《汕头市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提出14项工作措施,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严惩各类涉选犯罪行为,强化预防教育和法律监督,为该市各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平稳有序进行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服务保障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深入开展选举普法宣传和专项预防,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积极引导备选、候选和参选人员依法参与换届选举。深入研判可能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不稳定因素,及时掌握选举动态,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相关单位、部门发出预防提示或进行诫勉谈话,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认真研究选举法律法规、选举程序、选举机制等,查找选举中可能存在的管理漏洞、制度缺陷和薄弱环节,及时向党委、纪委、组织部门提出防范建议。

  《意见》强调,要建立涉选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涉及换届选举的来信来访、控告举报等及时受理、分流和反馈,对破坏选举的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既做到公正司法,又维护政治社会大局。注重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坚决查办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职务犯罪案件,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查办案件要注意维护正在进行的选举秩序,做到既不干扰换届选举正常进行,又不影响侦查工作。积极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加强对涉及换届选举案件的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和审判监督,依法严厉打击暴力破坏选举和通过非法手段赢得选举结果等刑事犯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