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检察院出台14项工作措施保障换届选举工作

09.06.2016  22:16

    南方日报讯(记者/沈丛升)近日,汕头市检察院制定出台《汕头市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和保障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提出14项工作措施,要求全市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依法严惩各类涉选犯罪行为,强化预防教育和法律监督,为汕头市各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平稳有序进行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意见》中指出,应多措并举开展涉选专项预防工作。一是请进来,依托汕头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的平台,发挥检察机关查办案件的优势和警示教育的优势,在选举不同阶段,针对不同对象开展换届选举相关的警示教育,如选举前主要针对候选人、参选人,选举后主要针对当选人。二是走出去,结合“举报宣传周”、检察官“五进”活动,深入各行业单位、基层社区开展预防警示教育。通过宣传教育,既强化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又起到警钟长鸣的作用。三是收集近年来换届选举中查办的典型职务犯罪案例汇编成册或者制作宣传栏,作为反面教材,以案释法,以理明法,让参选人员明确哪些是不可触摸的“高压线”,哪些是不可逾越的“雷池”,始终紧绷法纪这根弦。四是发挥预防检察建议的法律监督作用,将开展预防工作中发现的监管漏洞、风险隐患、制度缺陷等及时通报党委和选举机构,并推动相关单位落实整改。五是深入挖掘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的功能,尝试将参选人员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列入资格预审的项目之中,发挥查询系统的过滤器功能,防止“带病上岗”、“带病参选”、“带病提拔”等情况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