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参加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名单公示公告

07.08.2017  12:46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综治委《关于评选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42号)、《关于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人社部函〔2017〕122号)要求,根据各级民主推荐情况,经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以下5位同志为我省参加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人选:中山市委政法委主任科员陈雄略、江门市鹤城镇司法所所长刘志锋、省检察院主任科员高路、东莞市长安镇党委副书记李冠洲(副处级)、省委政法委综合协调处副处长周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天,从2017年8月7日起至8月11日止。如对推荐人选有意见或需要反映问题,请于8月11日前向省评选表彰办反映。

联系人:容子源,电话:020-87185364。

广东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7日

1 2 3 ... 6 下一页

编辑: 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