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千人以上活动需获警方许可 规定下月起实施

21.09.2014  13:22
资料图。

  穗千人以上活动需获公安许可

  相关规定下月起实施

  南都讯 记者谢亮辉 通讯员 孙辉 张毅涛 昨日,广州市公安局在越秀区人民公园南广场举行广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宣传日,《广州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实施宣传活动。记者获悉,《规定》于7月21日经市政府14届12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10月1日起实施。   

  据悉,《规定》对《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和细化,新增加了交流会、花市、拜祭、登高、节庆、美食节、公益慈善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种类,将以上该类型活动纳入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要求大型群众性活动预计参加人数在10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由活动所在地的区公安机关受理并实施安全许可;预计参加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由活动所在地的区公安机关受理后,报市公安机关实施安全许可。大型群众性活动获得安全许可前,承办者不得对外宣传和公开向社会发放、销售活动证件、门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