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消委会公布2015年度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14.03.2016  15:57

广东省消委会公布2015年度消费维权十大案例

羊城晚报记者 唐珩 通讯员 粤消宣

14日上午,广东省消委会公布了2015年度消费维权十大案例,水果营行卷款跑路、孩子旅游途中坠楼身亡等案例上榜。

案例一:旅游途中坠楼身亡,调解不成对薄公堂

消费者钟先生一家和朋友一行18人于2015年8月3日参加南湖国旅“内蒙古-呼伦贝尔草原8天”纯玩团,行程第六天,钟先生的女儿与同行另一孩子在床上玩耍,不幸失足坠楼身亡。事情发生后,消费者、南湖国旅与地接旅行社三方就赔偿金额多次协商,仍无法达成一致。省消委会支持消费者走法律途径维权,目前消费者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

【省消委会点评】

本案经营者过失致消费者死亡,侵犯消费者人身安全权。南湖国旅、地接旅行社、涉事宾馆三方应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南湖国旅应当承担消费者的合理信赖,保障转包的地接旅行社符合基本的服务标准,达到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基本要求。由于地接社的服务不到位,致使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权遭受损失,南湖国旅、地接社均应当承担侵权(违约)责任。华美宾馆室内设施未达到国家标准,有严重安全隐患,更未作出安全警示,对损害事实的发生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南湖国旅、地接旅行社承担连带责任。

钟先生作为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对孩子自身安全没有尽到谨慎照顾义务,对孩子的坠楼身亡存在过错。

案例二:一分钱秒杀景点门票  拉手网摆乌龙被约谈

2015年2月11日至15日,深圳市消委会收到200多宗关于拉手网单方面取消东部华侨城团购秒杀门票的投诉。消费者反映,拉手网于2月11日晚推出东部华侨城套票0.01元团购活动,有效期为2月11日至18日,但消费者到现场后无法兑票入场;2月12日,拉手网擅自将有效期修改为截止2015年2月12日,并通过官方微博发布致歉声明称,该秒杀活动由于秒杀模块出现故障,导致不能及时进行秒杀限制,因此取消了本次秒杀活动。消费者不满拉手网单方取消活动,要求正常使用该门票。

收到投诉后,2月15日,深圳市消委会对拉手网展开现场调查及公开约谈。拉手网相关负责人称,事件是拉手网技术原因秒杀模块出现故障,导致不能及时对秒杀数额进行限制。取消本次活动是出于“公共安全”考虑,对每个用户赔偿10元拉手券是互联网行业的行业惯例。东部华侨城负责人表示,本次秒杀活动中,拉手网未能关联东部华侨城票务平台门票ID,用户下单后仅能收到拉手网单方发出的拉手券号和密码短信,未获得东部华侨城票务平台发送的二维码和验证码,因此无法换取纸质门票入园游览。

【省消委会点评】

本案经营者涉嫌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

导致本案发生的主要原因是拉手网创新经营行为不按规范流程操作,内部审核不严,造成大量门票售出,且未与实体旅游单位票务关联,致使消费者不能实现其合法权益;事后应急处置不及时,措施不力,仅从自身角度出发,依据行业惯例提出解决方案,有失公平诚信,致发生群体性公共事件。从消费法律关系看,拉手网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从合同法律关系看,拉手网能否以技术故障(或重大误解)单方面解除合约,能否以行业惯例承担违约责任,均应由法院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