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征收停车调节费二次听证 市民全部反对代表质疑
深圳停车调节费听证会现场 羊城晚报记者 王磊 摄
征收停车调节费第二次听证会昨天举行,代表们对方案质疑声连连
文/羊城晚报记者 宋王群 图/羊城晚报记者 王磊
23日下午,深圳市交通运输委组织召开了征收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听证会第二次会议。这也是深圳有史以来第一次为同一项政府决策举行第二次听证会。虽说此次市交委公布的听证方案与第一次听证会方案有极大改动,并称之为优化,但听证代表们似乎并不买账。多名代表表示,在收到的市民意见中,百分之百反对停车调节费,建议继续细化方案后,进行第三次听证会。
[质疑一]
停车调节费有否法律依据?
与第一次听证会一样,征收停车调节费的法律依据是否充分依旧成为了听证代表们质疑的焦点。有多名听证代表质疑收取停车调节费缺乏法律依据。
有车代表金焰认为,调节费是一项新事物,和深圳人大制定的相关法律冲突点非常多。“举一个简单例子,《深圳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机动车停放条例》第24条写明,各类行政事业性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停车场应当允许在工作时间为办事者免费停放,这种情况下我们还收不收停车调节费?”停车调节费方案必须和法律吻合,否则造成很多歧异。
第一次听证会上与市交委陈诉人激烈交锋的有车代表颜雪明律师依旧最为关注调节费法律依据问题。“我的意见一句话概括,就是不合法,一块钱都不能收。”颜雪明说,第一次听证会上,他提出收调节费政策违反宪法、物权法、立法法,“交委回应中用了深圳条例就认为它是合法,我认为这个根本不能成立。”
市交委陈诉人车小平回应,关于合不合法的问题,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符合国家财政、发改部门行政事业收费相关规定,相应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设立的收费项目,明确具体收费对象、收费范围、收费标准,依照其规定进行执行。深圳道路安全管理条例第76条也有明确要求。市政府依据条例要求,履行交通需求管理的职能,是深圳运用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立法的具体体现,而且条例已经按照相关规定程序向上级机关报备,在经济特区内优先使用。征收调节费具有充分法律依据。
[质疑二]
新方案只有收费方案是否欠妥
8月21日,市交通运输委牵头组织召开了征收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以下简称“停车调节费”)听证会的第一次会议。听证会上, 17名出席的听证代表中,2人表示支持现有两套听证方案,5人对征收调节费表示反对,其余10名听证代表赞成收取停车调节费,但反对现有2套方案。一个多月后的10月13日,深圳市交委公布了深圳市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优化收费方案。
对此,有车听证代表金焰认为,整个方案,如此仓促出台,没有可行性报告,只有收费方案,非常欠妥。“社会影响,商圈影响,都没有考虑到位,除了收费内容详尽,交委对于其他的配套解决方案都是一句带过,语焉不详。”金焰质问市交委陈述人,调研、评估、测算这么简单,停车费提高对消费的影响,对企业营商成本的影响,对居民生活水平的影响,经过什么测算?
市政协委员张俞强同样认为,调节费听证会是一场决策听证会,并非价格听证会,市交委给出的两套听证方案中,只有最高收费40元和60元的标准不同,并未实质性地介绍不同的收费标准,将产生什么样的不同效果。“我们不应关心方案本身,而是脱
离方案本体,考虑采用什么样的措施才能行之有效”。
车小平回应,因为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此次是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听证会第二次会议,目的是广泛征求意见,通过收集意见,不断优化完善方案,“如果有必要的话,我们也会有第三次、第四次听证会”。
[代表调查]
收集的民意100%反对征收
金焰说,为广泛听取民意和发表更有利的建议,他专门向广大市民收集意见,并自费前往新加坡调研。“此次听证会,这次我收到市民反馈比上回多很多,很多代表不来了,但是市民还是很多意见的。”“我收到大概30封邮件,还有很多市民通过微博、微信发来,有200-300条建议。可以说,收集的民意当中百分之百是反对征收停车调节费的。我也很想说99%是反对,但是真的没有一个人支持。”
金焰说,在他收集的意见来看市民认为在规划方案存在一定问题,龙华、横岗这种原关外的公交欠发达地区是需要小车的,现在加收调节费,市民自然不愿意。
张俞强对此表示赞同,他说,他曾在媒体上公开了自己的手机号码,陆陆续续收到了许多商会、个人和团体发给他的建议和意见,结果同样是没有收到一条表示支持征收调节费的。
[市交委]
经济手段不奏效或会限购限行
金焰认为,“法律上讲增量的控制,我们不要孤立认为搞增量控制就一定要限购。我们可以学一些城市,比如新加坡,使用车辆会有用车证,每台车收1、2万元就可以起到抑制作用。这个也不叫限购。目前深圳人的收入水平不低,购车绝对应该收的。另外是限行问题,限行完全可以做,这个符合国际惯例。为什么不采取限行措施呢?”
车小平回应,不管是限购还是限行,都是刚性的手段,这种做法剥夺市民一定的选择权。停车调节费是通过经济手段、柔性手段来调节拥堵问题。“我们要优先采取经济手段调控交通需求,如果经济手段再不行的话,我们也要辅助采取其他方式。限行和限购都是辅助方式。”
代表发言实录
金焰:一个月就抛出一个全新方案,这种拍脑袋的方案怎么让人信服?
颜雪明:交委立即推出新的按次收费方案,收的钱似乎不那么多了,这个情形好像有人逼我们钻洞,我们说洞太小,他立刻说可以扩大一点。现在方案就是把洞扩大了一点。我的态度是,不合法的洞,再大我们也不钻。新方案仍然不合法、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