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东莞全市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日报告制度

22.03.2019  21:32

▲资料图,来源:视觉中国

3月22日,全市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召开,部署森林防灭火有关工作。记者获悉,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近期将联合派出工作组分赴各镇街(园区)进行森林防火督查。同时,从4月4日到4月8日,我市将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日报告制度。

清明期间森林火灾高发易发

会议指出,清明期间历来是森林火灾高发时段。数据显示,近5年来,我省约有60%的森林火灾发生在该时段。

当前,我市正值春耕生产和清明时节,野外农事用火、进山扫墓祭祖和上山踏青等活动频繁,森林火灾隐患增多,同时处在市应急管理部门组建、林业部门调整的关键阶段,森林防灭火形势十分严峻。

会议要求,各镇街(园区)和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构筑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森林防火工作格局;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团结协作,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力度,扎实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力防范和遏制森林火灾事故。

组织开展森林防火督查

会议还对全市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强化思想认识,层层落实责任,切实做好火源管控、宣传教育督导检查、应急准备、值班备勤、信息报送等工作。

记者获悉,为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市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近期将联合派出工作组分赴各镇街(园区)进行森林防火督查,重点检查镇街(园区)防火巡护、火源管理、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置等工作落实情况。通过督导,宣传推广先进镇街(园区)的好做法好经验,督促推动落后镇街(园区)强化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措施。

另外,4月4日到4月8日,我市将要实行森林火情零报告、日报告制度,各镇街(园区)森林防火指挥部门要在每日15时前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当日情况,确保做到有事随时报告,无事报平安。对因迟报、瞒报、误报而贻误时机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将严肃追责。

(全媒体记者 伍江 通讯员 莞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