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学者:“治港者”概念核心在于理解“港人治港”

12.06.2014  23:36

  中新社北京6月12日电 (记者 邢利宇)《“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由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两天来,引发香港各界各种讨论的声音。对于法官和司法人员是否可以称为“治港者”,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港澳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强世功12日在北京指出,这一概念的核心问题,就在于理解“港人治港”。

  强世功在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说,中央治港的基本方针政策是“一国两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如果法官和司法人员不属于“治港者”,那么怎么理解“港人治港”呢?是不是“港人治港”的原则就不适用于法官和司法人员呢?换句话说,香港的法官和司法人员可以由内地的法官去做吗?所以,关键在于怎么理解“港人治港”。“治港”包不包括司法?如果包括司法,那么法官和司法人员就是“治港者”。

  强世功进一步指出,基本法第二条明确规定,中央授权香港行使的“高度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和司法权。司法权属于国家政权的一部分,法官和司法人员无疑属于“治港者”。因此,应该把“治港者”和“港人治港”这两个概念放在一起理解,或者放在一起探讨。

  对于香港有声音认为,白皮书扩大了中央的全面管治权,压缩了香港的高度自治权,强世功认为,从白皮书的全部文字来看,“管治权”这一概念,是用来概括地指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赋予中央的各项权力,也就是说把宪法和香港基本法中赋予的具体权力,用一个抽象的概念来概括,叫“管治权”。

  强世功强调,“从这个概念本身讲,并没有超出宪法和香港基本法赋予国家的权力,所以也不存在扩大国家权力的问题。

  对于有声音质疑白皮书由国务院新闻办发表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强世功认为,白皮书由国务院新闻办发表,也是代表一个国家正式文件,主要阐述政府在相关领域中的政策和基本主张等。世界各国政府都在发表白皮书,香港在港英政府时期也发表过白皮书,作为一个政府文件,白皮书究竟什么样的效力,全世界都有通例。对于此次《“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的发表,也应该从全世界对白皮书通例的看法来看待。

  强世功指出,白皮书是政府对外系统阐述某领域政策的最好机会,也便于外界系统了解该方面政策。此次白皮书则是对香港回归后中央对香港政策的一个系统梳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