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东海渔政成非法捕捞保护伞 有岗位全军覆没

29.10.2015  09:04

  据新华社电 涉及几乎所有核心岗位,形成了一条等级分明、分工明确的腐败“产业链”。日前,广东湛江市东海渔政大队贪腐一案中,30多人因涉及腐败被起诉或判刑。本是打击犯罪的监管队伍,却蜕变成非法捕捞获利的幕后“黑手”。

  我国渔业法第三十条明文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负责监管非法捕捞的东海渔政大队大队长王民生等人被“股份”、贿赂搞定,变成非法捕捞的“保护伞”。

  2011年8月,湛江当地人钱平乐、王炳四、陈文艺三人谋划成立一个组织渔船使用电拖网进行非法捕捞的“公司”,商定由王炳四、陈文艺各自出资35万元作为启动资金,钱平乐负责管理。

  “公司将‘股份’分成4份,其中一份送给东海渔政大队大队长王民生,以换取东海渔政大队对非法捕捞的保护。”钱平乐在法庭供述中说。

  在东海渔政大队腐败案中,上至队长下至执法股长、船检股长,关键岗位基本全军覆没。腐败分子不仅实行“权力入股”,甚至明目张胆到通过他人介绍行贿、委托受贿。

  在东海渔政大队内,权钱交易近乎公开,甚至出现了“中介”。据湛江开发区检察院介绍,在其中一起行贿受贿案中,硇洲镇执法中队梁卓敏的朋友并未见过王民生,但委托梁卓敏用6万元换取了王民生对其在休渔期捕捞的许可。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湛江东海渔政大队案件被查处,竟是几重“外力”的巧合。

  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检察长揭琦龙告诉记者,最初,审计部门对湛江市渔船柴油补贴进行审计后发现存在问题,将线索移交给了湛江市纪委,湛江市纪委在调查后又将线索移交检察院和公安局共同查办。检察人员在调查询问的过程中,发现了东海渔政大队的贪腐线索,最后顺藤摸瓜,才挖出这一窝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