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员工工资怎么算?广东发文明确了!

08.05.2020  11:51

疫情期间,企业如何支付员工工资?若员工被隔离治疗,工资能否照发?企业能否以旷工为由开除隔离治疗的员工?

近日,广东高院和广东省人社厅联合发布《关于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对保障疫情期间劳动者合法权益、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妥善处理劳资关系、化解劳动纠纷,保障承担疫情防控任务企业管理自主权、疫情严重地区人员合法权益等共6大类、20余种纠纷的审理标准进行统一。

员工通过电话网络办公

按照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如因政府依法采取停工停业、封锁疫区等紧急措施,劳动者不能返岗期间的工资报酬如何确定?

解答》明确,用人单位安排未返岗劳动者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按正常劳动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期间使用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按相关假的规定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未复工或者复工但劳动者未返岗且不能通过其他方式提供正常劳动的,参照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劳动者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由用人单位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

同时,承担疫情防控保障任务的用人单位,通知劳动者在春节延长假或者限制复工期间返岗或者合理延长工作时间,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未按时返岗或者未按用人单位要求合理延长工作时间,用人单位根据法律、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

若无提供必要防护措施

员工有权拒绝去疫情严重地区出差

疫情防控期间,用人单位未提供必要的防护措施、没有正当理由或相关的政策依据要求劳动者到疫情严重地区工作,劳动者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拒绝而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请求支付赔偿金。但涉及运送防疫物资等与疫情防控密切相关的,劳动者无特殊情况不得拒绝。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拒绝的,用人单位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约定或者规章制度处理。属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请求支付赔偿金不予支持。

如果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到原疫情严重地区但已被确定为低风险地区工作、出差,劳动者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的,用人单位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约定或规章制度处理。属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赔偿金。

企业停工停产未安排工作 应支付员工生活费

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应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协商新的工资标准;协商未成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工作,应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且未按上述标准支付生活费,超过合理期限或者约定期限,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生活费及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的,可与劳动者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变更劳动合同。如双方未能协商一致,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应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隔离治疗期间

企业不得以旷工为由解雇

员工因疫情被隔离治疗,工资如何支付?依据《解答》,新冠肺炎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期间,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照常支付。但劳动者不遵守政府疫情防控规定,导致被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劳动者请求该期间工资报酬的,不予支持。

劳动者因隔离治疗、医学观察、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未能提供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未提供正常劳动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此外,企业不得以职工籍贯、户籍登记、其他有效身份登记的居所属原疫情严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但《解答》同时明确,职工如果违反政府疫情防控措施拒绝治疗、医学观察、医学检查、隔离,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企业规章制度的,企业可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满后仍无法工作 企业可解雇但要补偿

解答》明确,劳动者患新冠肺炎,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新冠肺炎患者治愈出院后,疑似病人在确诊未患新冠肺炎后,新冠肺炎患者密切接触者、自疫情严重地区返粤劳动者及其他因疫情防控需要集中或者居家隔离的劳动者,在医学观察期满后要求返岗,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的,应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用人单位拒绝劳动者返岗且不支付工资超过合理期限,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解答》还就当事人救济权利予以明确,当事人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诉讼、仲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申请延期,对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无法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期间起诉或者上诉,可在障碍消除后的10日内,申请人民法院顺延期限。

延长假期间内工作未能补休 应获双倍工资

解答》明确,用人单位在春节延长假期间(1月31日、2月1日、2月2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先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用人单位在此期间未安排劳动者工作,适逢工作日或者休息日的,按原工资计发方式处理。

另外,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时间的通知》要求,除特殊情形外,广东省各类企业复工时间不早于2月9日24时。那么,劳动者在政府规定延迟复工期间的工资待遇如何确定?

解答》明确,2月3日至9日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期间,用人单位已经安排劳动者使用带薪年休假、单位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的,按相关假的规定支付其工资。如未安排各类假期的,按劳动合同约定标准支付工资。符合规定不受延迟复工限制的用人单位,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中,用人单位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当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记者 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