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文明养犬,广州警方有最新提醒!

02.02.2021  11:25

大洋网讯 昨日,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全市只管理工作,巩固广州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省及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文明养犬相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养犬单位或养犬人应加强犬只的看护管理,定期对犬只和犬舍进行消毒处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饲养、经营犬只。

(三)养犬人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将犬只送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依法设立的动物诊疗机构进行狂犬病等疫病的免疫,取得犬只免疫证明。发现所饲养犬只患有疾病的,应及时送至依法设立的动物诊疗机构进行治疗,并采取消毒、隔离等措施。

(四)养犬人应适当减少户外遛犬行为,携犬出户必须佩戴口罩。及时避让行人,尤其是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犬只必须佩戴犬牌,由成年人使用犬绳牵领。

(五)犬只吠叫及出现攻击行为时,携犬人应立即制止。

(六)犬只在户外排泄粪便的,携犬人应立即采取清洁措施,即时清理犬只的粪便。

(七)对于流浪犬、无主犬,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救助。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李栋 通讯员公新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