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云区打击“保护伞” 铲除“利益链”

30.07.2018  18:31

大洋网讯 “涉黑涉恶团伙长期盘踞一地,把持村社事务,大搞违建谋利,背后肯定有人撑腰,扫黑的同时必须打‘伞’!”近日,广州市白云区纪委监委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该区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专项行动中祭出“撒手锏”,已对33名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党员予以党纪立案,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3名国家工作人员予以党纪立案、监察立案。

纪监公安无间合作

取得如此成绩有什么高招?“加强与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同配合,打好‘组合拳’是我们工作快速突破的‘撒手锏’。”白云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在案件线索互通环节协作方面,建立案件线索周通报制度,针对其中指向比较明确以及初步掌握确切证据的线索,由白云区纪委监委与白云区公安分局同步研判,同步立案,同步开展调查。

在审查调查环节的协作上,白云区纪委监委负责经济职务犯罪的外围调查,白云区公安分局负责涉黑涉恶或者其他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罪名的外围调查,外围调查完成之后再合并对接,确定案件突破思路。

在讯问环节的协作上,白云区纪委监委、白云区公安分局依据各自管辖范围同步交叉审讯。

通过协同作战,白云区纪委监委先后与公安机关联手打掉了盘踞在石门街红星村、太和镇园夏村、均禾街石马经济联社等3个涉黑涉恶团伙,已对33名参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党员予以党纪立案。

在扫除3个涉黑涉恶团伙时,白云区纪委监委对相关线索顺藤摸瓜,一举铲除了太和镇原党委书记刘参议、均禾街城管队队长苏钜城、石门街城管队科员赵峻生等3个涉黑涉恶“保护伞”。

清拆腐败违建4万平方米

该负责人介绍道,“涉黑涉恶团伙往往有一定的组织性和利益链,我们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打击‘保护伞’的过程中,及时铲除其中的利益链,打掉其非法财富”。

今年以来截至目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白云区通过职能部门配合拆除的违法建设达4万平方米。被清拆的违建主要包括:黄石街陈田村一社社长李初洪团伙违法建设的约2700平方米、年租金收入300多万元的洪兴楼及湛隆汽配城八个档铺,均禾有涉黑涉恶势力参与其中的违法建设青湖苏元庄约2万平方米的小产权房,石马村有涉黑涉恶腐败团伙参与的多栋违法建设等。

(广报全媒体记者汤南 通讯员胡力雄、肖宝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