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公示

15.12.2014  16:32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现将2014年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12月12日至12月22日,共7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省财政厅、省卫生计生委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财政厅联系人:涂剑锋,电话:020-83170600

  省卫生计生委联系人:吕水文,电话:020-83853565

  附件:1.  2014年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专项资金分配表

     2.  2014年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专项经费测算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