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召开

26.07.2017  10:21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7月25日至7月27日上午在广州召开,会期两天半。7月25日上午,会议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51名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省人大法委关于《广东省旅游条例(草案)》、《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办法(草案)》、《广东省社会救助条例(草案)》、《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以及关于《广州市博物馆规定》、《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审查报告;听取省人大侨民宗委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审查报告;听取省人大财经委关于广东省2016年省级决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广东省港口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关于授权省政府下放广州、深圳市实施有关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草案)》、《广东省全民阅读促进条例(草案)》、《广东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广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以及关于广东省2016年省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关于广东省2016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广东省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广东省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广东省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选举问题的决定(草案)》的说明;听取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广州市博物馆规定》的说明、湛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湛江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说明、连南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连南瑶族自治县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说明。

  会议还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关于穿越生态严控区线性工程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的说明。

  本次常委会会议还将审议《广东省气瓶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广东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和主席团工作条例修正案(草案修改稿)》。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少华、周天鸿、陈小川、陈继兴、黄业斌、罗娟,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会议。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林少春,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和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列席本次常委会会议。地级以上市及县(市、区)的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分别在各自分会场通过在线交流平台远程列席本次常委会会议的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并参加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