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省级教育工作专项资金安排方案的公示

15.12.2014  16:32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广东省省级教育工作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粤财教〔2014〕6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拟安排省级教育工作专项资金12140万元(分配方案详见附件)。现将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4年  12月12  日至12月22  日,共7个工作日。

  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教育厅联系人:李洁雯,电话:020-37629582;

  省财政厅联系人:莫辛燕,电话:020-83170362。

  附件:2014年省级教育工作专项资金安排明细表

                           广东省财政厅

                            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