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行审计职责 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 —读《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有感 韶关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凌振伟
7月29日,省审计厅厅长何丽娟受省政府委托,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了《关于2014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中心及“反腐、改革、法治、发展”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以及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审计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赋予的新使命,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探索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全覆盖,内容丰富,分析透彻,揭示和查处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和公共部门履职尽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完善体制机制的角度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和保障职能。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是突出对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稳增长、促发展的职能。 面对中国经济“三期”叠加新常态和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挑战,围绕中央、省关于宏观经济调控重大决策部署,省审计厅把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作为审计的重要目标,分两个阶段对12个市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高速公路、铁路、城际轨道、地铁等全省25个重点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重点关注农村安全饮水、城市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和简政放权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着力监督检查各地区、各部门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的具体部署、执行进度、实际效果等情况,特别是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重大政策落实情况,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促进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二是强化财政资金全面监督,当好国家公共资金的“守护者”。 为推动财政资金的合理分配、高效利用,省审计厅通过数字化审计手段,扩展了审计覆盖面,实现了对全部财政资金和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全覆盖,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围绕资金分配、拨付、使用这条主线,重点关注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效益,全面反映了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税收征管、省直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务收支的审计情况,揭示和反映了少数部门在预算编制科学完整性、预算执行、项目资金使用和“三公经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审计过程中不仅注重资金安全性也着眼效益性,不仅要求及时性也关注合规性,促进提高公共资金绩效。
三是加强对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贴近民生、贴近百姓,在开展污染减排专项资金、政策性农业补贴专项资金、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专项资金、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对口援疆发展资金和项目等七类与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民生项目及资金的审计中,揭示了部分项目和资金管理存在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的问题,以及相关问题影响民生政策执行效果等情况,反映了少数部门在制度建设和项目资金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从完善机制制度层面提出了加强和改进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四是关注重点领域风险隐患和体制机制制度缺陷,推动经济社会安全健康发展。 一是查找重点投资项目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潜在风险,特别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高速公路项目等情况,揭露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提出对策建议。二是开展7户省属企业集团进行审计,密切关注企业转型升级、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及时反映与发展形势不适应、与法律法规不吻合的突出问题。此外,还开展了10所省属高校资产审计、外资审计等,关注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问题,促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
五是以审计倒逼制度完善,充分发挥审计推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 审计机关的独特优势和客观公正立场,有助于其从宏观和全局出发,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推动各项改革相互促进,整体推进,形成合力。今年的审计工作报告一方面注重从宏观角度反映具有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另一方面,更加注重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深入扎实的审计取证,对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和规律的深刻认识和客观分析,从更加宏观的层面,为国家治理提出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建议,发挥了审计建设性作用,为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