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企业买高校技术成果最高可补500万

17.11.2015  13:36

广州科技补贴为国有事业科研单位松绑。科技成果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将下放给科研单位,同时鼓励引进国内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技术成果并在广州实现转化,对购买技术成果的广州企业,将按技术合同中实际发生的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补助,每个企业单一年度补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昨日,《广州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讨论并原则通过。

实施办法》还鼓励国内外科技人员以技术、成果在穗新创办科技型企业。对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新设立、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自主研发经费投入和研发活动,拥有1项科技成果(1项科技成果登记或1项发明专利),且有潜力转化为具体产品或服务的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连续三年给予50%的房租补助,每个企业单一年度补助金额不超过50万元。

(编辑:苏卓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