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财政2014年第六批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拟扶持项目计划的公示

25.12.2014  13:06

根据财政部《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09〕630号)、《关于下达2014年第六批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财建〔2014〕495号)和《关于组织申报中央财政2014年第六批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粤供财联〔2014〕70号),省供销合作联社会同省财政厅对申报项目进行了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将中央财政2014年第六批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和资金分配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2月24日-12月26日。

如对扶持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省供销合作联社、省财政厅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联系人及电话:省供销合作联社财会处    谭万伟  020-37620493,省财政厅工贸处  王樱    020-83170877)

附件: 明细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