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15.01.2021  06:41

关于召开政协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月14日政协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4日至5日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和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五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东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讨论东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及有关报告。

四、选举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

五、表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以来的优秀(表扬)提案和办理提案先进单位。

六、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三届六次会议以来提案征集情况的报告(书面)。

七、审议通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东莞市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八、其他事项。

文字:吕晓敢

编辑:钟彦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