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和对口帮扶评估考核情况的通报

21.07.2015  12:07

粤府办〔2015〕43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决定》(粤发〔2013〕9号)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对口帮扶关系的通知》(粤委办〔2013〕27号),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2015年6月,省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组织开展了2014年度促进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和对口帮扶两项评估考核工作。评估考核情况表明,2014年粤东西北各市、各对口帮扶指挥部和省有关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以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中心城区扩容提质为“三大抓手”,扎实推动各项工作,粤东西北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实现了良好开局。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评估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振兴发展评估考核结果
  (一)粤东西北12市评估考核结果。
  粤东地区:揭阳市(89分)、汕头市(85.9分)、潮州市(82.9分)、汕尾市(82.5分)。
  粤西地区:茂名市(90.4分)、湛江市(90.2分)、阳江市(88.6分)。
  粤北地区:河源市(90.1分)、梅州市(89.4分)、韶关市(88.9分)、云浮市(87.4分)、清远市(85.8分)。
  (二)省直部门评估考核结果。
  省发展改革委(97.03分)、省交通运输厅(96.48分)、省财政厅(96.42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96.21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95.14分)、省国土资源厅(95.05分)、省科技厅(95.04分)、省环境保护厅(94.89分)、省商务厅(94.86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94.85分)。
  其他单位按得分排序依次为:省编办、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文化厅、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金融办、省海洋渔业局、省卫生计生委、省旅游局、省工商局、省知识产权局、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对口帮扶评估考核结果
  (一)综合考核结果。
  优秀等次:珠海市-阳江市(91.3分)、东莞市-韶关市(90.2分)、深圳市-汕尾市(88.7分)。
  其他结对帮扶市得分:广州市-清远市(85分)、中山市-潮州市(84.1分)、佛山市-云浮市(81.8分)、广州市-梅州市(81.2分)、深圳市-河源市(80.7分)。
  (二)对口帮扶优秀创新工作。
  OTO(线上与线下无缝对接)模式释放现代农业新活力(广州对口帮扶梅州指挥部);专业镇深度对接(中山对口帮扶潮州指挥部);广清一体化(广州对口帮扶清远指挥部);创新市场化模式开展园区招商引资(珠海对口帮扶阳江指挥部)。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