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因随口一句话锤杀怀孕女友

24.12.2015  11:21

●今年东莞有26名精神病罪犯被强制医疗,全部集中在东莞市精神 卫生 中心,单独病区正在装修

●他们多故意杀人伤人,目前众多重性精神病人留在社区

东莞市精神卫生中心正为精神病罪犯建单独病区。(记者 卢政 摄)

精神病患者杀人不承担刑责,但会被法院判处接受强制医疗。2013年至今,东莞已有26名精神病罪犯被判强制医疗,其中14人已经解除强制治疗,出院由家属看管。

东莞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务科主任王廷玉说,目前在医院接受治疗的12名精神病罪犯都是重性精神病人,多故意杀人、伤人。还有两人已在接受治疗,但法院判决尚未下来。

令人担忧的是,目前这些精神病罪犯和普通的精神病人一起生活和治疗。为减少摩擦,避免恶性事故发生,医院目前正在建设单独的病区,估计明年春节后可以投入使用。

记者了解到,除这些刑事犯罪的重性精神病人入院接受强制治疗外,东莞更多的重性精神病人留在社区,2011~2013年,厚街和洪梅两镇就有1473例在社区。

因一句话锤杀怀孕女友

2013年元旦,我国新实施的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中增设了“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当年7月,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宣判了东莞首宗强制医疗案,凶手是锤杀怀孕未婚妻的小杨。

2012年年底的一个早上,清溪镇一出租楼内,几乎一夜没睡的小杨拿起门旁的一把铁锤,默默走到在屋内看电视的未婚妻小美身后,将小美砸倒在地板上。此前一天,两人刚刚拍完婚纱照,回家路上,小美埋怨小杨拍照时没笑,小杨没理,小美随口说了句“神经病”。

小杨真的患有精神分裂症,小美这句话让他非常气愤,一夜未眠……

据东莞市精神卫生中心医务科主任王廷玉介绍,从2013年起,像小杨这样因为杀人伤人被法院判决强制医疗的,东莞共有26人,其中只有一名女性。目前14人已经出院,还有12人在接受治疗。

王廷玉告诉记者,“强制医疗”决定须由法院做出,依据是“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予以强制医疗”。

单独病区正在装修

被强制医疗的精神病罪犯,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谁负担?此前,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的一份调研报告曾对此深表忧虑:“财政并未设立强制医疗专项救助资金,医院拒绝治疗,强制医疗决定将面临无法实际执行的困境。”

不过,目前在东莞,这个问题似乎已经得到了初步解决。据东莞市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黎柱培介绍,本地户籍的精神病罪犯治疗费用,社保能报销绝大部分,自费部分由家属承担;外地户籍罪犯的治疗费用则由财政来支付。

王廷玉说,财政支付的人均医疗费用每月标准为7500元,这包括在医院内的全部费用,吃、住和治疗,“报上去后,拨款下来大概会打八折,人均每天约210元。勉强能维持”。

目前,精神病罪犯和普通精神病人一起居住、生活,对此,医院也很担忧,“其他病人被他们伤了,这都没地方说理啊”。因此,医院目前正在装修新的强制医疗病房,专门给这些人使用。

记者在医院提供的效果图上看到,强制治疗病房是单间,空间相对较小,内有一张单人床。

王廷玉说,强制医疗病房总共30间,应能基本满足需求,目前装修已进入收尾阶段,估计在明年春节之后就可以投入使用。“把这些精神病罪犯集中管理,方便重点关注,减少风险。”他说。

■调查

众多重性精神病人留在社区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东莞,除了少部分触犯刑法的重性精神病人能入院治疗外,更多的重性精神病人实际上就留在社区,近年来偶有发生的“武疯子”伤人案,正是这种模式无法避免的弊端之一。

洪梅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厚街医院的4名医生在今年6月出版的《护理学报》上刊文指出,2011年3月至2013年12月,洪梅镇和厚街镇辖区内排查出1473例重性精神病人,其中能按时规律服药患者仅660例,很少或不服药的有241例。

这些留在社区的重性精神病人,尤其是很少或不服药的重性精神病人,他们是不是下一个“隐形炸弹”,只有爆炸发生时才知道。

东莞强制医疗案件的基本特点

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的调研报告指出,2013年~2014年10月,该院受理强制医疗案件9宗,其中申请强制医疗6宗,申请解除强制医疗决定3宗。法官总结发现这些医疗案件的基本特点是:

1.行为人大多为重性精神病人;2.手段残忍,均为暴力性人身侵害;3.危害行为起因匪夷所思;4.行为随机性强,社会危害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