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气象灾害(台风)II级应急响应升级为I级的通知
18.07.2014 01:34
本文来源: 气象局
广东省气象局
签发人: 许永锞
关于我省气象灾害(台风)II级应急响应
升级为I级的通知
编号:〔2014〕第19号
各有关单位:
7月17日17时,今年第9号台风“威马逊”加强为强台风级,22时,其中心位于湛江市东南方约540公里的南海海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4级(45米/秒)。
预计,“威马逊”将以20公里左右的时速继续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仍有所加强,将在18日中午到晚上正面袭击粤西,并给粤西带来10级到12级阵风14级大风和暴雨到大暴雨。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应急预案》规定,省重大气象灾害应急办公室决定于2014年7月17日22时30分将气象灾害(台风)II级应急响应升级为I级。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的各自职责,做好防御工作。
2014年7月17日22时30分
抄送:省政府应急办、中国气象局
本文来源: 气象局
18.07.2014 01:34
故
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