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纪委调整内设机构 纪检监察室增至8个

28.06.2014  08:53

  中新网6月28日电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6月24日,山西省纪委监察厅召开干部大会,全面推进内设机构改革。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兆前出席会议并讲话。

  山西省纪委监察厅内设机构改革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山西省委要求,紧紧围绕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和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注重把握突出主责主业、加强系统管理、强化宏观指导、严格内部监督等原则。一是对内设机构职责进行了科学界定,突出主责主业、避免职能交叉、提高执纪效能、全面履行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项职能。二是对内设机构进行优化调整。整合了4个内设机构:将办公厅、监察综合室整合为办公厅;将党风政风监督室、执法和效能监督室整合为党风政风监督室。撤销了2个内设机构:派驻机构管理室、预防腐败室。增设了4个内设机构:纪检监察六室、七室、八室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重新组建了2个内设机构:在干部室基础上组建组织部,在宣传教育室基础上组建宣传部。在办公厅设三个处、组织部设三个处、宣传部设两个处。三是对纪检监察工作力量进行合理调配,加强监督执纪力量。通过内部挖潜、盘活存量,纪检监察室增加到8个,与案件查办业务直接相关的内设机构占机构总数的71%,人员编制占编制总数的61.8%,把更多机构和人员集中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主业上。四是强化内部监督管理。新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专司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调整领导分工和领导体制,实行案件监督管理、查办案件、案件审理相互分离,干部任用与监督相互分离,健全完善内部监督机制。

  李兆前强调,要深刻认识这次机构改革是落实党章赋予纪委职责的需要,是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需要,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我们要按照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的要求和部署,全面完成委厅机关内设机构改革,大力推进反腐败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努力使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责主业更加突出、工作流程更加科学、工作作风更加务实、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更加完善,为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山西省纪委)